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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討論]開放色情行業真的可以減少性侵害案件的發生嗎?? ?

The Wingman wrote:
道德建築於自由為基礎...(恕刪)
你會認為開放色情的國家程度低,之
前極樂台灣這本書許多日本人認為這是代表台灣的開放進步
The Wingman wrote:
道德建築於自由為基礎...(恕刪)
自由以不影響他人為原則都不懂還以殺人來比喻顯示你無知
呆呆的Zero wrote:
不覺得歐美制度移到台...(恕刪)
你如果沒老婆可以禁慾嗎
_kazkaz wrote:
自由視生命及人權為至...(恕刪)


光亮、華麗的外表下總有不為人知的一面,2000年荷蘭政府將娼妓全面合法化,相關規定十分完善,包括強力掃蕩強迫女性下海的皮條客,業者必須申請營業許可,而所雇用的娼妓年齡也由18歲提高到21歲,但非法賣淫的問題始終無法徹底解決。

此外,紅燈區也與毒品、人口走私等犯罪脫離不了關係,荷蘭政府自2007年底大刀闊斧,一口氣撤銷了33間妓院的營業執照。

這是從一篇報導中節錄下來的。

非法賣淫還是無法解決,表示非法賣淫的利益還是比合法後高,所以即使合法後,非法賣淫還是存在。

毒品、人口走私也脫不了關係,生命、人權在那?

合法化後有合法化後的好處,但是還是不能解決合法前的問題。

那你立了一個法,只對某些人有好處,

(而且我相信最有好處的不是那些性工作者,而是背後的老闆,而這些"老闆"的背景是如何,相信可以猜得到)

但是並不能解決已存在的問題,社會上大多數的人還是被同樣的問題困擾著。

那你立這種法,要做什麼?擺明的讓那些幕後的人利用合法管道賺錢。

如果今天合法,可以讓那些性工作者得到最大的好處,亦可以減少合法前的問題題,那合法才有意義。

迷幻藥合法化?請問你所說的是那幾種?有些是會造成神經系統出現問題,這種的也行嗎?



_kazkaz wrote:
自由視生命及人權為至高之價值
如果連這觀念都沒有怎麼談道德?


視他人的生命及人權為至高價值是基於於同理心並不是什麼自由。

_kazkaz wrote:1.事實上我贊成許多迷幻藥合法化,政府管制我反而認為才是問題所在。


有機會你可以提出你的看法﹐我會一一反駮。連酒精都有許多人無法負責任的飲用了﹐開放毒品會是什麼後果?短視也要有個程度。

_kazkaz wrote:2.協助他人自殺﹐,第三者(官方)很難判斷自殺者要自殺是否出自於自己的自由意識,而其次這也可以討論到安樂死議題。


_kazkaz wrote:3酒駕駛於專業器具使用,專業器具自然有它的使用規章,跟自由意識無關。
如果你想討論以上議題可以例外開個討論區。


如果用"使用規章"就帶過去﹐那不妨把這件事也看成一個"規章"﹐跟你想買春的自由意識無關。
我沒必要另外開什麼議題﹐因為我的重點就是為了社會和平﹐個人自由是會被犧牲的﹐其中包括了你的買春權。

_kazkaz wrote:性產業非法以上事情就不會發生?


這種說法沒有價值﹐因為每一種被禁止的東西都無法根絕。

_kazkaz wrote:有沒有聽過極樂台灣這本書?


只在這版上聽過﹐好像是買春指南。也沒讀過所以不懂這本書跟你想表達的有什麼關聯。

_kazkaz wrote:
最後
是否從事性產業我認為屬於個人選擇
撇開合法的好處不提(前面別人都提到爛掉了)
自由社會並不能因為多數人的利益就去犧牲掉少數人的應有的選擇權


沒聽過自由社會﹐你應該是指自由意志主義﹐不過台灣是民主跟共和主義的混合體。個人的自由不凌駕於社會整體的利益。


天天放假 wrote:
美國英國日本歐洲國家全有性產業
合法又公開
東南亞只新加坡沒有
你最好不要出國
住你的象牙塔


光嘴砲沒見過世界


你很無知﹐原因如下:

我在台灣只讀了幾年小學就移民美洲了。
在台灣待得時間不夠久到可以讓我嘴炮練的跟你一樣厲害。

並沒走過世界各地﹐但美國西岸(包括唯一性產業屬於合法的內華達州)算是相當了解。
50州只有1州合法﹐你講的好像整個美國合法。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The Wingman wrote:
視他人的生命及人權為...(恕刪)
禁色並不會有社會整體的利益。
The Wingman wrote:
視他人的生命及人權為...(恕刪)
有機會你可以提出你的看法﹐我會一一反駮。連酒精都有許多人無法負責任的飲用了﹐開放毒品會是什麼後果?短視也要有個程度。



那我贊成飲酒非法,保守也有個程度

開放毒品會是什麼後果看看荷蘭就知道

怒濤爆裂 wrote:
意既你每發言就再打8折嗎?
那就64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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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事實~
事後耍皮帶過~
很有資質當政客
台灣就是被這些說好聽話的政客拖累~


誇張事實?
那四捨五入法可以從數學裡丟掉了!
耍嘴皮?
有你們幾個利害嗎?
說到底只會瞧不起女性意見
說不過又只會說女人就是只會無限迴圈
你們自己還不是只會在01嘴砲?
講一講又扯台灣政客
喵的政客干我啥事????
扯~~~~~生不出來會牽拖厝邊的就是這款!
怒濤爆裂 wrote:
鼓吹合法
跟去嫖有必然關係嗎?瓢無罪阿~
請舉例說明~還是你個人臆測?

我記得你說的是義正辭嚴.光明正大跟家長稟報要去賣的人會增多
你是頭昏啦~
對啦~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應該不會發生在"道德水平極高 "的教徒家中才是..


說得正正有詞咧
台灣合法了沒?還沒的話應該是想合法的人應舉例說服不贊同的人!!
而不是只會說甚麼道不道德跟賣不賣春無關、講不過又只會人身攻擊、暗喻不贊成的人是既得利益者
那我可以說你贊成就代表你有嫖的需求,是未來的性產業客戶群,偏偏你又說贊成合法不代表自己要嫖,阿不就甚麼話都你說了對你說算嗎?
反對合法者講的都不是道理
只有你們贊成者講的才是道理?????才是義正嚴詞的正義代表?

拿我家事情出來一再貧嘴
只證明兩件事
1)你這個人講不過人家,只會轉移焦點人身攻擊,再提一次與此主題無關的我私事跟信仰,我就去申訴。
2)再怎樣,這社會畢竟是男女共組成的,一味打壓女性觀點稱之為取暖,只有活在古代的沙豬才會如此。
只會瞧不起女性+1



女人還是討論哪些化妝品好用哪裡有好看的衣服這些簡單的就好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wen.J wrote:
誇張事實?那四捨五入...(恕刪)
只要你能遵重不同人的行為自由沒有人要說服你,我尊重不嫖的權利但你們妨礙我們嫖的權利這才是最大問題
話說我是瞧不起女性等你懂我上面講的我就看得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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