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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快來喔 有新聞可以挖了(中壢KIKI屋未經授權)

我也來貢獻一下,破五百

什麼十五個字
以前在做電視工作時
日本電視台要使用"屬於"故宮"所保管古物"翠玉白菜"的影像檔
就要付給故宮肖像使用費(若是認定為商業行為)
SO我想~~因為古物所屬是故宮(擁有權利)
其不管是翻拍刊物內的圖或是直接由故宮提供的檔案
都是要被收費的(在商業行為的使用上)
有沒有人可以回報一下,這家店上新聞之後的情況如何阿~
好想知道喔~

500沒??
希望部落客反告她誣告,並提請民事求償,以及登報道歉所控訴之不實指控。

現在店家都皮在癢了,雞毛當令箭,沒有容納別人建議的本事,就不要開店,心眼小。

這叫負面行銷,你名聲是大了廣了,但卻是臭名,互相流傳,你以為這樣就會達到你的宣傳效果嗎? 為店裡帶來大量營收?

放心,自己不改進,有人會幫你們改進的。

做生意要虛心謙卑,不要欲蓋彌彰,惱羞成怒。

想想現在工作多難找,生意多難做,不要搞到最後自己身敗名裂,找無頭路,才來後悔當初的幼稚。

twpmsa wrote:
希望部落客反告她誣告...(恕刪)


500 了

莎莉0708 wrote:
我也要來去kiki屋行注視禮


可惜沒住在中歷,
好想去看看喔~~!!

(你~~給我乖乖座好吃飯,不乖就告你)
發財猴 wrote:
500了...(恕刪)


可是還是沒有『隱約知道是150萬』

找不到
我也很怕被告說
我要告訴全部的朋友都不要去被告喔
我們都是窮人家請不起律師的

哎呀~~好巧
我是土生土長的桃園人
朋友也都是桃園人
我們都不敢去啦
這樣會不會被告阿
greg6143 wrote:
可是還是沒有『隱約知...(恕刪)


從第一篇看到完...終於看完了, 好累喔

想法

1. 這種不能接受批評的店家, 根本就不需要去捧場
2. 小妹妹真的太容易受到驚嚇, 應該早點來01或是找其他人詢問後再動作
3. 這種店什麼時候會被勒令停業啊, 而且不是有另外開補習班還什麼的嗎? 一起讓他們收攤吧
有了...

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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