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hzz wrote:
我要問失業證明不是要...(恕刪)
無業可先作,哪有業可後失呢? 
除非。。。你說的是這個嗎?
【自由時報】教育部繼前一波釋出九千個短期工作機會後,又宣佈針對高學歷失業者推出八項促進就業措施,包括將補助九十五至九十七學年度大專畢業生擔任企業或教育基金會實習員,並將補助高中職引進碩士以上高科技人才協助學校資訊工作;預估受惠人數最多可達四萬多人,所需經費為五十四億元,由四年五千億特別預算買單。
八項促進就業計畫包括高中職引進科技產業人力服務方案、九十五—九十七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及教育基金會職場實習方案、九十五—九十七學年度大專以上畢業生產學育成聯結方案、大專校院延攬研究人才方案、大專校院教學及專案管理師人力增能方案、大專校院遴聘技術教師方案、大專畢業失業及休假人士進修方案及國立社教機構人力服務方案。
對於高階失業人員,高中職將引進碩士以上具有科技特殊專長、資訊教育等相關高科技產業人才,協助學校專案實習課程指導、資訊服務等工作;大專校院則可聘請博士後研究人員及研究助理、教學助理及專案管理師、技術教師等。
另外,國立社教機構則可聘請九十五到九十七年畢業的大專生擔任專業助理。
但說穿了,還不是稀釋了原本的工作,變成短期聘雇?
就算你拿到資格了,你又有多少把握與勝算?通常都還是要看相關经验的。。。
一男二女三双飞,四廉五耻六义无,七上八下九姿势,十分下流
十浅九深八千转,七咬六吮五舔舌,四进三出二暖流,一等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