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不成餐廳雇用服務生幫老闆賺錢,還要顧客幫忙出服務生的薪水?
不給小費,就沒服務?或者服務縮水?
有必要這麼勢利嗎?
還牽扯到什麼使用者付費.
去餐廳吃東西,消費者沒有付賬嗎?
下次郵差送信到你家,最好伸手跟你加收10%服務費!
下次快遞送貨到你家,最好伸手跟你加收10%服務費!
下次你去清心福全買飲料,最好店員伸手跟你加收10%服務費!
下次你去政府機關辦事,最好公務員伸手跟你加收10%服務費!
下次你去麥當勞點餐,最好工讀生伸手跟你加收10%服務費!
下次你去警察局報案,最好受理員警伸手跟你加收服務費!
下次你老婆在床上幫你XX,最好伸手跟你加收服務費!
國情根本不同!
憑什麼要一定學西方國家落伍的文化??
說穿了,根本就是餐廳業者變相漲價10%的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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