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flower98 wrote:我想我應該澄清事實,...(恕刪) 整篇文章文句不通,真是教育界的主管嗎?刻意咬文嚼字卻詞不達意!況且文章內容避重就輕、意有所指又隱晦不明,何不就樓主所指內容做澄清?卻是另做指控?我想你有必要在上來說清楚講明白!才能夠還自己清白!
Sunflower98 wrote:我想我應該澄清事實,...(恕刪) 主管大人~可能就你所說的版大那實冒充他表姊,因為我想如果他說他是他朋友,你可能更不會予以理會吧!!而且版大的朋友(你們家的老師) 有打電話說要照顧要照顧他母親好象是你只准他請4個小時的,並不是他只請半天下午沒來, 還有我想請你說明一下關於" 你不要小看我們**喔 ,你如果就這樣離職的話以我們**的勢力可以立刻""發個公文到全桃園縣市的幼稚園托兒所"" 讓你在桃園縣市永遠都找不到工作"可不可以針對這件是說明一下阿~~身為一個幼教業資深工作者(都當主管了因該做粉久了吧) 這樣的話可以說出來威脅員工嗎? 這好像是電影裡黑社會又追殺人的台詞阿~~
Sunflower98 wrote:我想我應該澄清事實,...(恕刪) 要澄清我想就先把聘書拿出來...上面有沒有寫到離職前多久要告知之類的話?!請掃描PO在網路上謝謝...不然一切請上法院處理...基本上只要有說出恐嚇言語就是錯誤,沒啥好狡辯的身為教育工作者,就自己好好的處理問題...有些事情不是隨便說了算============================================你不要小看我們**喔你如果就這樣離職的話以我們**的勢力可以立刻""發個公文到全桃園縣市的幼稚園托兒所""讓你在桃園縣市永遠都找不到工作=============================================關於這段話有講過就自己乖乖電電不要上來和網友爭啥,教育應該教學生之錯能改如果自認沒講過請和樓主提出法律訴訟,然後把所有提告的資料都PO上網讓網友相信你說的是真的,這時樓主如果是亂掰的應該也會開始主動道歉01網友不受理存證信函,因為那只是告知,並不是正式提告,頂多是嚇人意涵為重套句官方說法一切交由司法處理.............我這樣的作法很有效吧......誰該現出原形就現出來吧!!!
勞資爭議永遠是各說各話,勞資雙方說謊以保障自身權益屢見不鮮,不要以為只有資方會欺負人,勞方惡質也不少見,很多年輕人工作無責任感,且僱主無多餘人力下多難安排替代人力,如員工請假前甚至離職前能多體諒雇主之立場,雇主亦體諒員工,勞資關係不就能合諧嗎?如你如此不滿此工作,我想你可能不適合在幼教界上班,就我知道幼教界這種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工作大多會如此要求,建議自行創業,但不要請員工,因為你遇到相同之情形時,你應該會不敢也不好意思抱怨員工吧,因為你當年已是如此無職業道德.
Sunflower98 wrote:我想我應該澄清事實,...(恕刪) 0 分,看不懂在寫什麼。你們幼教業的市場就這麼大,怎麼能這麼輕易的斷了別人的生路?你們是前輩,相信你們絕對有其人脈、權力阻絕某人進入該區域的行業。但這樣利用權力可以玩多久? 沒有被反擊咬過嗎?
taichung kan wrote:請那位員工以後求職請...(恕刪) 大大~你應該沒有搞清楚吧受害者已經提出超過離職半個月了並不是沒有說喔另外碰到這樣""寬以待己~嚴以對人""的主管真是瞎白的都被他說到黑的呢還一直說人家怎樣怎樣本來就是提出離職就要放人走阿阿不然勒還是你們有算一份股東給人家要人家做一輩子??沒有麻~~不然你們這種爛學校找不到老師那她不就一輩子都不用離職了應該是要叫資方以後應徵員工員工守則裡面要寫著""如果你要離職我就讓你在桃園縣市找不到工作""講清楚自己的專長就是威脅恐嚇麻這樣人家看到也會自己決定要不要待在這種爛學校工作壓
個人對於現在從事幼稚園的業者觀感都不太好,家中曾經和某業者打過交道,施工時要求很多,最後收款不乾不脆後來我拿著錄音設備和老爸直接到該幼稚園現場談判收款才搞定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另外家中小孩上幼稚園也遇到不良的業者,嘴上說的是一套,實際上做的又是另一套,小孩子在幼稚園吃不飽穿不暖,一個月還敢收上千元的點心費,劣!而最近女友的姊姊欲從幼稚園離職也是牽牽拖拖,(工作半年沒三節、沒年終,這個還勉強接受,平常日加班沒加班費,週六日還要去義務支援活動...一整個坑人)感覺起來就是能凹就凹,被抓到再說。連續遇到三間這種幼稚園業者,不知道該說我家和幼稚園犯衝還是我們做人比較機車,對於這些業者來說我們比較「澳」以後下定決心,和這些相關業者都要硬碰硬,不然某些業者在長年和婆婆媽媽們打交道的情況下,言詞善辯、愛推託、愛鑽漏洞反正以後就照規矩來他X的偷雞摸狗我就把你家娃娃車的照片寄到相關單位或是抓個消防設施的漏洞,讓你補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