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市區""橋上"騎車真的都能保持安全距離嗎?我想大家都是有保持安全距離,只是當開車時被車子從旁邊插入發生追撞時這時候人家說你沒有保持距離各位心理一定很不是滋味的!(事實上就是有保持距離呀,反倒是前方疑似故意急煞)今天當事人有證人也有錄影當作證據就不應該拿安全距離來表態吧..(都有證據了)要是都講求安全距離那後車真的很冤枉..(這條規定真的有不合理的角度....絕大部分都有不合理)最好大家車上都有裝上錄影機隨時預防事故之後的證據P.S希望當事人跟女友與C君平安無事
e1299129 wrote:我要題問!關於保持安...(恕刪) 我想你是要問這樣撞下去 對方就沒責任嘛?你如果認為對方有責任,就舉出對方該負的責任吧,雙方去調解吧,但是我是這樣認為,除非你真正能舉出對方的過失比你大,小事,就花錢消災吧, 畢竟報警上法院,是件勞神傷財的事,看過大都是後方撞車的責任,很少例外的,只有比例問題,不然你得舉出他是故意的不過現在的社會跟以前不一樣了,以前這樣的糾紛很少,只能說人心不古阿
我說一下我的看法好了.A車的確是看錯燈號而停止, 但樓主有表達當時有燈號變換, 所以A車也有可能被燈號轉換而誤導, 這部分A車的過失並不會太大, 他如果主張當時燈號的確有變換, 對於樓主並不有利. (雖然A君住的離那裏很近, 但並不表示他當時沒有被號誌誤導)現在機車都有保強制責任險, 所以雙方的醫療費應該沒有什麼問題.現在問題是財損的部分(也就是車輛損失的部分), 看起來A車似乎想在這裡撈一點便宜.基本上上法院對於A君不一定完全有利, 法官會根據交通事故調停委員會的肇事報告及車禍筆錄判定結果, 通常結果都是雙方都有責任, 可能負擔比例不同, 有可能是50%50%或是40%60%.況且還要上法院, 加上交通事故的肇事報告好像也要費用, 民事訴訟費用等時間和金錢成本, A君執意上法院不一定划算.對你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表達和解意願, 但維持自己的立場(不一定要賠錢), 選擇自己可以接受的和解條件, 如果A君執意要對簿公堂, 就請他自己提民事訴訟和申請交通事故肇事報告, 這會讓他忙一陣子. 你只要等到法院通知時, 再找法律諮詢也不遲.當然...除非對方後台很硬, 有非常多黑白有力人士撐腰, 那這種情形還是先賠錢了事....
文章內看的出來對方態度真的很惡劣...若筆錄上有著名清楚雙方的損失, 建議採取以下作法:1. 後車追撞前車 -> 在一般的情況下會少不了要賠償 --> 這部份視對方損失狀況而定, 不容易有漫天叫價的情形2. 若對方堅持紅燈理論 --> 告他偽證, 告他違規佔用路權, 告他媽媽教唆犯罪.... 等等, 因為對方母親是義交屬於擁有專業知識的人士, 不應該顛倒是非... 你賠他車錢, 卻讓他將來出庭麻煩的要死, 我相信對方在某些程度上會思考和解的可能性既然有攝影機拍到過程, 只要畫面清楚, 是不是有移動位置就沒有絕對的影響了
看完大家的回復,我真的笑了,找律師,裝行車記錄器,堅持要告,沒有看錯的話,是摩托車撞摩托車八,修自己車要花多少?以上的強硬的解決方法,我看不出來哪一個是比較划算的,光跑法律的時間,妳就可以工作多鑽好幾千了,更不要說,後車撞前車告贏的機率。請人家來幫妳作證,妳要不要給人家一個小紅包,跑路費,麻煩人家來法院一趟,實際一點,真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爭的頭破血流,不見得對妳自己有什麼好處。和解+1
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不然建議還是和解吧!上法院告的應該是傷害罪的部份,因對方有驗傷單樓主可能不好脫身,找律師的費用給他吃藥也太多了!上交通事故調解委員會的話,樓主最多也就是五五分,畢竟是後車撞前車再有理也沒用.還有不要動不動就說人家是假車禍真詐財,已經報警處理了還說人家要詐財.搞不好對方才是苦主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