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S. wrote:
公佈非機密公文與個人...(恕刪)
應該是那則通知寫得比較簡略吧!除了文件內容個人姓名資料會有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之外,所謂「公文」如果是政府機構的正式公文,未經許可私自張貼公開,當事人可能會有洩密、瀆職的問題,並不是非機密文件就可以隨便公開的;如果是私人企業的公文,那也是屬公司所有私產,即使把姓名資料移除,隨意外洩一樣有法律刑責。建議大大還是要小心不要落入文字誤導。
TD4 wrote:
不要亂扯,你以為這裡是中國還是北韓嗎?01可能會有洩密、瀆職的問題?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警察不是法官,以胡亂引用法條的手段來誤導、欺騙當事人時有所聞
第二份公文詭稱所謂「個人資料保護法」只為狡飾其明顯濫用職權之事實
(無合理事證、不分發言內容,即索取高達二十多位發言者個人資料)
相關承辦人員等著看吧!
asure wrote:
另外用代理伺服器…除非你找的proxy是匿名的。
否則還是可以逮到,因為就算透過proxy連上某台server,那個proxy還是會附上原本的ip供server紀錄。
而且就算用了匿名proxy,除非關閉所有的script服務,不然一樣逮的到。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