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量保護自己
但是有些人還是搞不清楚, 認為鬧上新聞才是解決方式
這樣有幫到人嘛
如果大家對於這樣的法律有問題
為何不大家串聯去要求立委修改法律, 當然這不是短期間可以做到
而不要講一些台灣不能住人這類沒有意義的話
頭一次在政治文裡回與政治文無關文章被停權~~~~
由大男人欺負弱女子,到不符合比例原則,到擔心詐騙集團,到警察都是有牌的流氓,到各國警察的禮貌程度。從法理面的爭取到呼籲大家用感性的角度來支持。說來說去都只是為了掩飾兩件事情,就是不配合臨檢與講粗話污辱人。
作了違法的事情還不斷的要合理化自身的行為,甚至鼓譟群眾尋求聲援,這就是自私的人性。
拿民主國家的例子不是不行,可是我沒看到對等的要求,在加拿大、在美國,當警察臨檢時各位英勇的台灣人還敢會對警方大聲咆哮嗎?我相信這些英勇的台灣人是不敢的。
拿台灣詐騙集團橫行作為前提,所以我的一切反應都可以無限上綱到是可被原諒的。這種論述如果成立,那更是荒誕不經。
樓主舉了繳稅的例子,非常的恰當,明明是兩碼事,卻要努力的混為一談,這就是標準的烏賊戰術。
加拿大、美國有沒有發生過假扮警察勒贖的案件?
如果事主敢矇著良心說沒有,那我也沒辦法了,只因為台灣是你的居住地,是你的國家,所以你看到的,聽到的,關心的,是這裡發生的事情,對於千里之外的詐騙案,可能你不會知道,或者你知道了但根本不去關心。
很多人對於我舉前總統的例子感到不悅,但是撇開政治因素不談,各位不覺得這整件事情跟前總統的案子發展越來越像?至於哪裡像,我就不說了,免得文章又被移走,不過大家可以心領神會一下。
如果你的家人遇到這種事情,你會如何如何?這種尋求認同感的戲碼,我覺得還是少上演一點,這才是不符合比例原則。因為大部分的人遇到警察臨檢,第一時間的反應都是乖乖配合,鮮少人會對警察爆粗口,除了我們常聽到一些壞人因為拒絕配合調查而被扭送警局或是心虛開槍外,也很少聽到因為乖乖配合檢查而遭到欺負吧。
惡法亦法,在一個地方生活就要服從當地的法律,不然假使法律能夠依照不同的性別、角色能做出不同的詮釋,豈不變成了『人治』而不是『法治』。
很抱歉,我沒有針對法條來討論,因為我不是法律人,只是一些感觸罷了。
2.遇到便衣一樣不從帶回,記得不管便衣開啥車都要讓他載走,因為不上車就是反抗(真被搶劫或是強暴)只能怪你長的太漂亮或是太有錢 , 你去報案原則上只是報爽的他根本不會用心去查案,因為你不是大官而是一個找麻煩的小老百姓,警察閒閒在那泡茶睡覺,你來報案不是在找麻煩嗎? 我家竊案都發生5個月了警察巡察3天後就沒再見過,最境小偷又出現在村子裡了, 我們的保母在那裡,從沒見過不知道 無奈阿
3.台灣人真可憐阿, 版主全都是往警察那一邊靠 ,完全沒說百姓要如何處理 只有 EQ要好 ,要配合 , 不官他要求啥都配合,
cyclo0916 wrote:
. 版主要大家遇到警察要好好把身分證 駕照都給他 (不管他是不是真的) 不可以生氣歐 不然真遇到真警察妨礙公務 你就該死 , 真遇到假的你只能等被強暴後去報案了, 誰要你們法律要這樣定, 人是你們選的,. ...(恕刪)
只有台灣是這樣嗎?不是 我相信多數國家的法律都是這樣制訂的
在美國遇到執法官員 美國執法單位更多 有地方的 有州的 有聯邦的 聯邦執法單位更是千奇百怪
當他亮出證件 要執行公權力的時候 你難道會跟他說 我怎麼知道ATF是幹什麼的?
我怎麼知道DEA是真的還是假的?然後拒絕配合?
已經有人說的很清楚了
如果真的懷疑是假警察 拿出電話 打電話110 請110協助確認 或是請派出所派出制服員警到場
這不也是能夠讓自己自保 又不會吃上官司的好方法嗎?
何必要在那邊鬧情緒呢?
饒益眾生,而不望報;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惱,所作功德盡以施之;等心眾生,謙下無礙
如果不幸他是強暴犯,這時發揮高EQ,也可以輕易化險為夷
小弟也在此補充一些
比方說如果被上手銬後發現他是強暴犯,也必須冷靜,使用手銬逃脫術,讓姆指關結脫臼
掙脫手銬後,再接合回去,就可以了
至於強暴犯的話,可以使用詠春拳來脫險,發拳的時候,拳由心發,力從地起
使用觸覺 力覺 及 反應,運用腰,膊,肘底力所產生扭力,借力打力,使對方失去重心,身形傾斜而敗形,不攻自破
所謂:人過我橋三分險,轉馬偏身把形朝,遇敵尋橋需落馬,轉身靈活標馬快,橋入三關任我打
只要記得以上口訣,小女生要對上大漢也可冷靜應對
最後再將強暴犯扭送警局,女生不可以只因為對社會新聞裏的強暴犯心生畏懼,就失去理智
冷靜,高EQ,手銬逃脫術,詠春拳才是保護安全的方法,這樣你們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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