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愛 wrote:
關鍵就在小電腦!!!!!
一般而言,我們都知道盤查要小電腦
偏偏這二個警察沒有用電腦, 因為電腦沒電的樣子
而是當著女孩的面用自己的手機打不知名的電話
然後報她的身份證字號
掛掉電話後,跟她說她的證件有問題哦
當下女孩的反應是怎麼可能....
恕刪)
因為他打回到警局 查到此身份証有問題才會要求對方跟他回警局
証件遺失不走補辦程序
壞人拿到拿來做壞事 你也不可以証明自己的清白
警察當然有權帶走..
很多事都是我們問 你們在一點點說明..
基本上那二個便衣有打回局裡確認 該身份証號碼有沒有問題 不是嗎?
我記得之前有的案件是自己的帳戶自己賣掉..被抓才說是身份証遺失被人盜開戶
調銀行的開戶資料出來才發現是自己去開戶的
這一類的事情我想也很多吧
一開時文章的起頭就說 口吃檳榔的二個中年人 便衣
事實上是真的是嗎?
還有找民代 立委會不處理 基本上一定是有一些難度他們才不會處理
這一件事的真相是什麼 如果要給大家公評是不是要 原原本本
不隱瞞的說出來呢
基本上會送地檢一定是被認定有犯罪才會送 如果只是口頭上言語誤會不致於送地檢
還是被當人頭作什麼犯法的事家裡的人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