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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急診室令人傻眼的處理程序

doctor_dejavu wrote:
台灣人對於醫療的可近...(恕刪)


那有人會跳出來

"難道,窮人就該死嗎?"

kevinfiwinbt wrote:
大哥, 麻煩照主題來回好不好


大哥
還是要照程序來的
急診甚麼怪事都有
你也不知道病人在來之前搞了甚麼飛機
搞不好他往耳朵倒鹽酸也不一定...
還有他說耳朵有蟲跑進去
你就相信他嗎?
難道不會是哪個毒蟲嗑過頭
精神錯亂
就在循環崩潰的邊緣?

去認識個急診醫師
看他上工到現在, 碰過多少病人來了跟你說A, 實際上是B, 最後因為C死翹翹的
急診的目的在先不要讓病人死
量個體溫測個血壓才一分鐘
很快就會排除高燒低溫心跳血壓有危急徵象的人
再來才是處理急症

另外
手機殼裂了給廠商換殼
過兩天手機壞掉了
廠商通常不會被告
病人蟲子抓出來了
以後因為太緊張心肌梗塞掛點
急診醫師會被告...
點滴血液回流到輸液管根本沒什麼關係,點滴流速很慢或停止時都會有這種現象,
不理都沒關係,那一點點血對人來說沒差別。
比較要注意的是打點滴時的氣泡,雖然不容易有氣泡進入血管,
但是還是需要注意。
在急診,基本的生命徵象,包括血壓、心跳、呼吸和體溫都是很重要的,它是一個客觀的依據,可以讓急診的醫師據以評估病人的緊急程度,以決定病人接下來的處置。

或許kevin先生覺得體溫不重要,聽到病人主訴就應該馬上處理。但是急診醫師除了聽病人的主訴外,還必須整合病人主訴、客觀的資料(如生命徵象、身體檢查、檢驗結果、影像學檢查等)及自己本身的學養才有辦法替病人診斷出可能的病因並做接下來的處置。有時病人的主訴很主觀,或是自己認定是某一項診斷但確是錯誤的(像肚子痛就自己認定是盲腸炎),急診醫師就必須依靠各項客觀的數據,來判斷是合理。

體溫也是客觀數據中的重要項目。如果量體溫不重要的話,就不會將體溫列入生命徵象裡面了。

真要拿修手機來比的話,量體溫、測生命徵象就像是評估手機功能是否完好的依據。

如果你到手機維修站說殼壞了,要換殼,維修站說要先開機檢查手機功能有無故障,因為外殼壞了,內部也有可能受損。你會嫌他囉唆嗎?

如果維修站聽顧客的說法,快快處理,只換殼卻沒有檢測手機內部故障與否,等換殼完錢繳完手機確不能用,這樣的維修站你覺得心安嗎?物品可以這樣弄,反正再修就好了,人命可不能這樣玩。

我是個護士.............

道道地地的急診護士

您上面提到的病人...........

十之八九 psy

我也想發出急診護士的吶喊

為什麼我們正推著沒心跳沒呼吸的病人要進去搶救時

外面的人還在那叫囂 為什麼我先來這個可以插隊

為什麼台灣的急診可以像得來速一樣滿足大家

半夜三點 忽然覺得痛了兩個月的五十肩 該找個醫師看了

半夜三點 忽然覺得四年前骨折的地方會痛 該看個醫師了

半夜三點 忽然發現小雞雞站不起來 該找個醫師看看

半夜三點 忽然覺得咳了二十年的咳嗽該找醫師看了

大家一定想聽些稀奇古怪的東西

那我再繼續舉例子

被縫衣服的針戳到 要來看

被電風扇打到手指頭 該看一下 小孩長不高該來看一下

小孩喝奶喝不下要看 老人食慾不好要看

精神病發作找個醫師看看聊聊

覺得在別家醫院看不好藥都拿了電腦斷層也做了 啥病因都找了 就是不肯吃藥

全身不舒服要看

來了醫院要看病 就覺得沒看到爽不死心

本來說 流鼻水 後來說眼睛痛 喉嚨痛 牙齒痛 心再痛 骨頭痛

當全民健保是buffet 700元吃到爽

來了醫院 覺得又沒病了 又想走

真正快不行的病人 就是被這些五四三的搞到死

割腕小小一條縫 吵著要先縫 媽的裡面再CPR 是看不懂

打醫師打護士打警衛 最跩

搞遊民 搞醉漢 搞酒店小姐這種鬼 累都累死了 還要顧快死的病人

還要親切和藹快速處理,真的是難上加難

套句 阿甘正傳名言

「我想尿尿」 是急診工作人員心中的痛

喝水吃飯可以不要, 但人有三急至少讓我們上個廁所就好

我只是個小護士 歡迎大家來ptt2 Greatfish版找我玩喔
Greatfish wrote:
我是個護士........(恕刪)


本日最中肯.


我在加拿大看急診等了6小時啊.

如果不是我的醫生朋友叫我看急診, 我才不會去.
None loves me...
不知道板上有沒有人能不能分享在美國急診就診的經驗!?
小弟聽過的傳聞是醫療費用高得嚇人, 相對不嚴重的病情等死人 (所以前一陣子才發生病患躺在地上躺到死亡的悲劇)....

台灣人真的很幸福! 有這麼便利廉價的醫療環境讓大家任意使用~
送來急診的病人, 越會吵的通常是越輕微的病人 (含家屬), 真正嚴重的病患 (含家屬), 通常是較為沉默的....
大家都認為自己的病情最嚴重!
在急診室, 真的才是人性的試煉場....
Resident in Emergency Room.

kevinfiwinbt wrote:
大哥, 麻煩照主題來回好不好...(恕刪)


你舉的手機殼裂掉確實是個"簡單"的例子
但醫師診斷病情並不是你所想的那麼簡單
基本的生命徵象本來就該測量
這也是檢傷分類的第一步
並不會耽誤很久的時間(大概一分多鐘而已)
先排除他是生命徵象不穩定的病人(會活蹦亂跳大喊大叫其實用膝蓋想也知道不會有什麼生命危險)
再找耳鼻喉科醫師會診
醫生幫病人看病最怕的是踢到鐵板
你永遠不知道病人的病情下一步會有什麼變化

我個人覺得用無機物的例子來比喻有機生命體並不是那麼恰當...


Greatfish wrote:
被縫衣服的針戳到 要來看


小弟經驗絕對沒你豐富
不過看朋友碰上一個澳客
被告到院長信箱
因為他老人家牙線卡在牙縫裡很不舒服
又沒有馬上在半夜看到牙醫師來急診處理...
醫院急診室裡的醫護人員死人看多了
教囡仔,講母語,講好聽ㄟ台灣話;幹,了不起,幹,你真行,幹,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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