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wu wrote:
對不起,你的記憶有問...(恕刪)
所以我說 "主要" 目的不是啦...
據我的射擊教練還有他的同事講解,
減低動能才是主要的目的, 造成大面積傷口或是破片亂穿是次要目的...
為什麼??? 因為就算是半包覆性的彈頭都沒辦法保證一定會變成碎片...
所以我才說用碎片造成進一步傷害是可遇不可求的 "次要" 目的...
就像很多人以為 Winchester 當初出的那款 "Black Talon" 子彈,
彈頭周圍的破片會變成爪子把組織抓傷一樣...
其實只是一種令彈頭變型的設計罷了...
(不過我的射擊教練是以民間射擊的觀點來跟我們講解的...
或許在軍事用途上, 達姆彈在設計上的 "主要" 目的就是為了造成大面積傷口???
如果是的話, 那達姆彈可能不能算是個完全及格的設計???)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不過由於子彈翻滾特性....被打到比達姆彈更慘...(恕刪)
話說海牙公約真的蠻矛盾的...
它禁止任何利用彈頭變型的子彈來攻擊敵軍...
(為什麼不說達姆彈??? 因為只有半包覆彈頭可以叫達姆彈, 其他都被歸類為空尖彈...)

可是只要不是變形彈頭, 就算你改槍管或是火藥填量讓子彈造成一樣的效果,
海牙都管不著...

十九世紀末訂的規矩, 現在總該 update 一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