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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跟律師聊完 律師笑一整晚

125475368 wrote:
線上案件查詢就打臉你...(恕刪)

真好笑的 今天談好的 就算要轉也沒這麼快
看來你真的崩潰了

 好了啦 數字怪怪哥 我知道我轉成功

讓你無法邀請我去宜蘭玩 你很失望

你之前宣稱要讓我去宜蘭不是破功了?
我跑啊 這是我的義務 台南很近我跑一趟沒關係啦

你說罪證充足?為什麼宜蘭偵查隊說你怪怪的 還跟我抱怨他也很不想理你

你不是說要讓我跑宜蘭 現在打你嘴巴了欸
你可以繼續演戲啦

對了 我告你的應該很快就會找你了
然後喔 上法院你就知道誰贏了

人家宜蘭的陳大哥都跟我談好要轉移了 我知道你崩潰了
125475368 wrote:
別再戲多了好嗎?警察...(恕刪)

可憐哦 不好意思 還是移到台南了喔
你臉腫到你媽都認不得你了吧

哈哈
01010100101 wrote:
真好笑的 今天談好的 就算要轉也沒這麼快
看來你真的崩潰了

 好了啦 數字怪怪哥 我知道我轉成功

讓你無法邀請我去宜蘭玩 你很失望

你之前宣稱要讓我去宜蘭不是破功了?



你當員警偵辦 是搓湯圓? 今天談好? 電話談? 你沒來宜蘭偵辦 電話談好?



唉 可憐哪~~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一般網路犯罪案件:
1.以網路犯罪被害人現住所或戶籍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並由受理報案在先之警察機關負責偵辦;無管轄責任之警察機關接獲報案後,應先受理並作必要處置,並迅速通報被害人現住所之警察分局繼續偵辦
2.以網路犯罪被害人上網發生權益受損之上網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
3.以犯罪嫌疑人現住所或戶籍地或上網從事犯罪行為之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如被害人可提供懷疑對象)。
4.以被害人發生權益受損之網頁、電子郵件、新聞群組、BBS站等各項網路服務及網路位址伺服器所在地之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
前項各款有爭議者,由共同上級警察機關或本署指定之。



我告你, 此案被害人是原告(我) 不是被告(你)

(我報案沒有提供你所在地資料 所以也不會依3., 就算依3. 那就是有爭議 要上級機關或警政署指定, 最好是偵查佐可以自己幫你轉)
01010100101 wrote:
我跑啊 這是我的義務 台南很近我跑一趟沒關係啦

你說罪證充足?為什麼宜蘭偵查隊說你怪怪的 還跟我抱怨他也很不想理你

你不是說要讓我跑宜蘭 現在打你嘴巴了欸
你可以繼續演戲啦

對了 我告你的應該很快就會找你了
然後喔 上法院你就知道誰贏了

人家宜蘭的陳大哥都跟我談好要轉移了 我知道你崩潰了


唉 可憐哪 你自我感覺良好 你開心就好
125475368 wrote:
你當員警偵辦 是搓湯...(恕刪)

好了啦此案已經要申請轉移了

我宜蘭行也取消了

怪怪哥你就慢慢哭吧 我知道你不能接受事實

慢慢崩潰吧
125475368 wrote:
唉 可憐哪 你...(恕刪)

你真的活在自己的世界

警察今天下午都打來通知我不用去宜蘭了

這是你打的吧,嘿嘿。
01010100101 wrote:
你真的活在自己的世界(恕刪)


你戲真多

通話內容在哪?

截圖只能看出有撥給你一分鐘

你是被告, 法定程序就是會電話通知你

截圖只能證明有撥給你 內容誰知道


你真的好可憐 , 9點整 我打宜蘭偵查隊了

負責偵查的陳姓偵查佐 昨天就只是電話通知你到案偵查 你說你不來宜蘭偵查

完全沒有什麼你要轉移台南偵查隊的事, 該偵查佐也沒在鳥你什麼要求送台南地檢

該偵查佐說他 今天就要跑程序 送宜蘭地檢了


我手機有內建通話錄音的 (但是我當然不會公布錄音 有我姓名個資)


你真的很愛演戲 無聊當有趣到極致

案件的東西 你自己演一演 給01的人看 你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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