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iane wrote:
首先我要說,我已經在教會13年了,有穩定聚會,但我心裡一直對教會有疑問,也有很多想法像是:婚前性行為(但聖經不是一堆人先上車後補票還一夫多妻)、20歲不能談戀愛、褲和裙不能太短、同性戀什麼的,規定真他媽有夠多讓我不想遵守,好討厭,還有禮拜天不是要安息嗎?為何不在家休息就好還要去教會?
我要先去雲林某間廟看表演。 先離。
如果是主題說的這幾件小事, 都是非常小的小事情。
待或不待都可以。
反而一大堆待在教會中的 演的多道貌岸然 但私下的那一面 不輸外面大部份小人。
這部份都可以技術性克服。
就是表面是一套 私下你還是可以當自己想當的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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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爽教會 是因為其它真正我認為很糟糕的事!
以我以前待過的那間
表面也是演的多道貌岸然 一切都不重要 只有神才重要。
問題是我多方觀察
帶頭的那個
鬼直銷很重要
長的美的 比較重要 其它大嬸 還是書讀不高的 弟兄姐妹 就都不重要
長的美的 有錢的 會演的 會場面客套話喇賽的那些比較重要啦
哈哈...
錢也很重要,什麼都重要
不是他們星期天在那邊演半天的 錢不重要 只有神才重要
這類鬼話!
所以 我當然待不下去這種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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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 是我遇過的狀況,不等於你的狀況。
不婚前啪啪啪 或是一輩子只能跟一異性啪啪啪
我是蠻支持的。
因為我本身就是四十歲老處男。
(我也很羨慕大部份基督徒阿 表面演一套 私下都不知道跟多少個推倒過。哈哈)
我就是沒辦法成為他們那樣 如今才會那麼慘!
同性戀我也不支持。
就你所描述 你們的教會蠻平凡平淡的,沒發現什麼非常不值得待的地方。
但是 脫離一個地點 自然會在其它地點有所得。 或許是更壞 或許是更好。
就是一個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