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阿益 wrote:我也是勸他該處理還是...(恕刪) 1.跟銀行協商說你哥已經跑路了你要幫他還本金(原始借貸金額=還沒有算利息之前的本金)銀行如果 不要你就嗆拉倒~99% 銀行會妥協不然會變成呆帳→這個我朋友親身經歷2.你爸轉到你名下的房屋贈與稅 如果都有繳稅完全合理合法 沒有逃漏稅其實你不用鳥法院沒差~
monster5749225 wrote:1.跟銀行協商說你哥...(恕刪) 第 15 條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一、被繼承人之配偶。二、被繼承人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三、前款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