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李1991 wrote:這件事要從約3個月前...(恕刪) 偷竊是公訴雖然雨傘是小東西但還是人家的財物所以還是會被起訴至於會不會被起訴上法院地檢署是一定要去了法院就不一定了說真的下大雨時雨傘被人幹走真的會令人抓狂
Mr ciprino wrote:偷竊是公訴雖然雨傘是...(恕刪) 記得沒錯的話這不算竊盜應該算侵占東西是放在公共空間並非私人區域不過法官在判應該是無心之過因為自己有帶傘又是相同類型的微罪不起訴居多不要以為你沒錯就可以恣意妄為凡事都有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