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有想過,給那些色狼做一個無法抹滅的記號,如油漆或是用機車U型大鎖鎖脖子,這樣夠明顯了吧!!搞不懂台灣的法律對那些性犯罪的人罰則怎麼那麼輕,感覺那些人根本不痛不癢,應該送到監獄去好好給那些獄友品嚐一下才對。
唉呀...還有更噁的呢...一般走在路上看到乞丐都是會抱以同情的眼光...有沒有零錢要不要給那是其次...但是有一次跟女友走上天橋的階梯時...發現躺在階梯上的乞丐怪怪的...用一個麻布袋當棉被蓋著...側躺在階梯上...一直來回瞧著上上下下的行人...一時沒發覺他的奇怪處...等上了天橋再回頭觀察他時...才發現他蓋在麻布袋下的手不停的抽動...他躺在地上只是為了看上上下下的女性路人的裙底...一整個噁心...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