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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rsand wrote:
錯了! 樓主這篇非...(恕刪)
Dupont33 wrote:
1.由影片得知該名孩童不符合行人定義
明明坐在兒童玩具車內,不知道這討論裡從哪來的兒童也是行人
2.由影片得知該名孩童附近的男子
從玩具車內拿出疑是遙控器的東西後車開始移動,合理懷疑是兒童電動玩具車
3.由道路交通安全規則83條之2該電動玩具車
只能行駛在公園或自家住處
在人行道、騎樓、廣場,巷子,道路等等範圍內,使用或玩耍通通都是違法的
4.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83條之2
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2條之1
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處行為人
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5.畫面中成年男子
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8條第二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