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a_Zheng wrote:昨日約中午時,我行...(恕刪) 我若是受害者,光是聽到對方想要把破掉的褲子取回時,接下來就不需再多說什麼了,直接上調解會,金額絕對是上萬元起跳。加害者真沒內行氣,光說出要取回破掉褲子就會讓賠償金額翻倍跳了
siluer wrote:如果反擊狗的話,狗有...(恕刪) 好問題,我也想知道台灣的法官會怎麼判人狗互毆(咬)。狗依據:動保法人依據:刑法的傷害罪系列,民法的損毀、醫療、精神損失這問題不錯,有很大的機率會發生。刑事的傷害罪可以把狗飼主判刑嗎?狗飼主不可能逍遙法外吧?要不然大家都養狗咬人就好了人去醫院都不要用健保,讓狗飼主好好賠到脫褲子,給這些狗飼主一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