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gm wrote:
本魯魯了好多年,潛...(恕刪)
我只看到ooxx

靠邊滾 wrote:
好了好了各位..
樓主已經夠衰了,
大家就別再調侃他了
我來幫大家導讀一下
事情就是,
樓主生平第一次帶馬子去外頭過夜
本來開開心心的想要跟心愛的女人翻雲覆雨
沒差想訂了一家設施不怎麼稱頭的民宿
讓隔壁鄰房的旅客不小心偷窺了他女人光溜溜的朣體
因為第一次帶女朋友出來玩遇到這種事
心裡的感受當然比天宮一號砸到頭還要嚴重
當下立馬決定報警提告
沒差想台灣法官認為被看又不會少一塊肉
所以幾番折騰之後,樓主無功而返
現在他滿肚子委屈
但又無處發洩
只好上網公佈這個冤親債主的訊息,
希望大家義憤填膺,一起撻伐這廝怨氣
不過樓主擔心公佈全名會遭到報復,
所以遮蔽中間那個必字,
要大家自己追查,
最好是跑去他的臉書留言按爛
倒是剛剛查了一下,樓主住的那家民宿已經永久停業
所以樓主就毫無顧忌的大方報名列表
好了,大概就是這樣
給樓主呼呼吧…
畢竟你我這些老大哥如果在他這年紀遇到這等衰事
想必憤怒之情,不亞於其
不過說真的,樓主
人生路漫漫,
你以後會遇到比這更多更麻煩的不公不義
有時候想想
這也可以當作一次學習
那就是……
帶馬子出門,不要那麼小氣
難道宜蘭沒有晶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