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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被撿走 私下和解再告對方 是否可行


大胖! wrote:
那有可能哦,畢竟我...(恕刪)

沒有sim卡,確實手機還是可以搜尋附近的訊號撥緊急號碼
但是,沒有撥的話,沒有哪一家電信商會有紀錄,自然也不會有定位

大胖! wrote:
有imei,警察也確實不能幫我查,我記得是近幾年修法導致.....(恕刪)


原來有IMEI也不能幫找了嗎?

可是樓主告"手機侵占"成功,對方只罰500元怎麼辦,時間成本划不來。

ZIYU0525 wrote:
原來有IMEI也不...(恕刪)

這個"500元"並非新台幣500元,而是500銀元,也就是1500新台幣,然而因為刑法337條符合某條法律乘10倍的規則,因此變成新台幣15000元
...'最多'罰15000元,罰了也不是給我,所以當然要透過和解來彌補
最好普通侵占罪也能成立,能誘導對方在公開場合罵我就更好了
我其實也買新手機了,抓犯人主要為了舊資料和興趣

blood0819 wrote:
沒有sim卡,確實...(恕刪)

這我就不清楚了,我也只是猜測

延伸, wrote:
知道犯人是誰,那肯...(恕刪)
那就先報案,然後跟警察說明原委,然後聯合警察釣魚呀....

延伸, wrote:
那就先報案,然後跟...(恕刪)

警察也不是很閒 不會辦這種小案子啦...
就算一直鬧 鬧到警察願意辦
我也不願意這樣 太不優雅了
有很多法規還是其他因素 讓警察做起事來綁手綁腳的 就不為難他們了
你不是寫爽的就是寫笨的

你寫在這裡, 真的告, 你去看法官會不會電你............

你知不知道你豈一個訴訟納稅人因此要付多少成本? 再簡單隨便都是幾十萬...
你覺得笨,但你也沒抓到阿

這是事實,不是?
大胖! wrote:
我的手機裡有很多對...(恕刪)

你跟那個撿到你手機的人來比
你的惡性不比他差
甚至從法的觀點來看你更可惡
他可能因為是一時貪念才據為己有
但你卻是想和解取得賠償再告對方刑事侵佔
他是臨時起意你卻是謀畫且故意
我就不信這些來龍去脈最後鬧到法院去
法官會認為你是良善的受害者
對你將是怎樣的評價
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鞭刑提倡者 wrote:
你跟那個撿到你手機的人來比
你的惡性不比他差
甚至從法的觀點來看你更可惡
他可能因為是一時貪念才據為己有
但你卻是想和解取得賠償再告對方刑事侵佔
他是臨時起意你確是謀畫且故意
我就不信這些來龍去脈最後鬧到法院去
法官會認為你是良善的受害者
對你將是怎樣的評價
你自己好好想一想...(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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