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後讓我堅定一切的是, 20多年前, 我有一個小學同學, 跑來和我借錢. 要借3000元. 但我不借, 因為那會是我三個月的生活費. 後來改500元 (當時我應該是五專三年級, 但在那時, 500也很大了. 可以吃15個便當了, 如果我沒記錯, 那時高雄的諭泉冷飲店, 一杯500CC的紅茶豆漿只要10元
, 學校的便當一個30元). 那個是我打工1天薪資
. 他快魯我魯了3個小時, 我被煩到不行, 只好借了. 結果一拿到手他就消失了. 
直到十多年後. 我已經在工作. 他竟然還查到我老家的電話. 打給我母親, 說要找我. 後來他找到我一開口就是要借2萬. 我不想理他, 就先騙他說我在出差. 等我回台再說. 結果他竟然要我先把錢拿給我媽. 他再向我媽拿錢. 我就說, 我媽又不認識你, 我不要這樣. 他又開始他的魯功了, 我真的不想理他, 就直接問那我的5百您先還了再說. 他竟然還不想還, 一直在強調沒2萬他會死啊....., 最後因為他是打我的手機. 他應該不敢再魯3小時了, 就掛了, 就再也沒聽到他了. 所以我花了五百, 了解人性. 算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