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ginton01 wrote:
至於交通檢舉.....我還是覺得沒意思...(恕刪)
未必,我可覺得有意思多了
以我每天上班走的路線來說,原本都固定會有2~3個人愛闖紅燈
自從我開始檢舉後,這條路上就沒人在闖紅燈了
無形中也提升了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為什麼路上常會看到車禍傷亡事故?
那是因為違規的人抱持僥倖心態,認為只要別遇到警察被攔就好
闖紅燈、變換車道及轉彎不打方向燈、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併排停車等等,都是造成車禍的原因(去水管多看些車禍影片就知道了)
舉個例子
1. 有一個違規駕駛人都沒人檢舉也沒被警察抓,他一直用違規的方式在行駛 → 某天剛好造成你的親朋好友車禍傷亡
2. 我檢舉了違規駕駛人,收到罰單讓他警覺改正了以往的行車方式 → 某天他規矩的行駛,你的親朋好友也沒事
以上兩點,你會比較希望看到的是?
事件的發生通常有因就有果,等到悲劇發生再來怪對方為何違規行駛也於事無補了

ja6150 wrote:
未必,我可覺得有意...(恕刪)
假設數以百萬計的檢舉沒有黑手,這些檢舉用在黑心食品能救的人可多了,是數以萬計,有兩匹馬,一匹跑得快,另一匹跑得慢,哪一匹馬比較好,答案應該是:看誰跑的方向對,跑錯方向再快的馬也枉費,民眾的熱心檢舉是好,但如果這大愛用在檢舉黑心食品,改善台灣食品安全,這影響的就不是用路人被違規撞死的那每年幾千人,而是因吃下劣質食物躺在醫院的那數十萬人,大家想想吧.
要徹底改善用路人的違規心態應該是從教育著手,如果用重典,當重典被廢時,違規之風會再起,但用教育著手,將違規用路的心態矯正才能深植人心,重典是一時,教育才是一世.改善台灣用路人的心態只需一個世代就能解決,但重典能用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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