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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的遺產歸誰?


luluxx wrote:
外公自然亡故..育...(恕刪)


我比較好奇外公遺產多嗎!?五個人分,還可以有爭議感覺應該不少(誤
樓主講的忿忿不平 還想代替媽媽提告
我比較好奇的是 五子的小孩 現在幾歲了?
他們在單親的情況下 過了多少年生活?

如果我的手足早逝
說真的 我不會想要跟他遺留的孤兒寡母計較
畢竟也是自己的家人, 何必呢?

另, 遺產是一種權利, 不是獎賞
你對父母的付出, 到底是出自於未來的獎賞上?
還是你真的打從心底的關心他們的安好?
看了五頁為什麼很多人都是說均分是五份?
你舅舅的兒子是長孫,台語稱大孫
一般不是也有一份嗎?
所以要均分也是六分之一吧。

還有樓主應該認為很盡責才敢這樣主張
不然覬覦舅舅的東西就是肖貪。

luluxx wrote:

1.其中1女能否單靠自己向地院主張遺產均分?

2.已亡故兒子的配偶是否涉及法律問題..侵占遺產之類?...(恕刪)


1. 不行
該女已簽名放棄遺產, 外公的遺產合法全歸兒子

2. 不涉及
配偶是合法繼承丈夫的遺產
記住那是她丈夫的遺產, 丈夫的姊妹是不能分的
外公沒死前4個女兒簽的文件

1.同意以後不繼承遺產。無效
2.或類似預立遺囑。也無效因為繼承人不能為遺囑見證人。

但是重點在於
外公死後,辦理繼承時全部歸屬於兒子時,地政事務所一定需要一份所有繼承人簽章的協議書,才會把不動產讓兒子登記。4個女兒在協議書上有簽字的話,就是同意讓兒子獨佔了。沒有翻身餘地。這份協議書上的印章需要印鑑證明的。而印鑑證明是由本人自己去請的。

...................................
唯一的機會
地政事務所讓兒子一個人繼承全部不動產時,如果不是依據分產協議書,而是依據類似遺囑那份有女兒簽字的文件。那麼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確認遺書無效。確認後就可以依據法律規定重新分配。
看不懂TOP 5%說甚麼是理所當然的

1953li wrote:
外公沒死前4個女兒簽的文件

1.同意以後不繼承遺產。無效
2.或類似預立遺囑。也無效因為繼承人不能為遺囑見證人。

但是重點在於
外公死後,辦理繼承時全部歸屬於兒子時,地政事務所一定需要一份所有繼承人簽章的協議書,才會把不動產讓兒子登記。4個女兒在協議書上有簽字的話,就是同意讓兒子獨佔了。沒有翻身餘地。這份協議書上的印章需要印鑑證明的。而印鑑證明是由本人自己去請的。

不是協議書
是把院備查拋棄繼承的證明文件
也就是說要走完法院拋棄繼承的程序申請法院備查=>寄存證信函給其他繼承人=>法院備查
這樣才算完成拋棄繼承的程序
不然超過三個月就直接自動繼承
即使沒有完成登記也是以敬取得遺產的所有權
只是沒有完成登記不能進行任何的處分行為

所以,先不管外公死前有沒有簽放棄繼承同意書,都沒有意義
因為簽了也只是無效法律行為不生任何法律效力
所以其實只要問當下有沒有跑拋棄繼承的程序就知道了
如果沒跑的話,就是已經繼承
這時候就是有兩種情況

1. 其中一個繼承人去辦理繼承登記,並且代位幫其他人一併登記成公同共有的狀態
2. 都沒辦理繼承登記,放在那裡但是全部都繼承了

所以樓主苦以直接去問你媽,當初有沒有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只要答案是沒有,那外公的遺產其實就已經繼承了

EAPON wrote:
不是協議書是把院備...(恕刪)


謝謝你的解答,因媽國小未畢,對此全然不知,雖有不滿,也不知如何處理

另外好奇

外公的銀行帳戶在亡故後,為何舅媽仍可使用現金?

所以外公的動產與不動產現在是4女與舅之子繼承,但是卻無法處分所有權,此時法律無時效的法條,催促各共有人盡速明確其所有權?

若一直都這樣沒辦理,假設媽媽再亡故,那這樣不會更混亂其所有權?(感覺快變考題了)

luluxx wrote:
謝謝你的解答,因媽...(恕刪)


把你所知道外公的不動產列一張清單

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或建物謄本,就知道目前是在誰的名下。

銀行帳戶。
先到銀行確定你外公帳戶是否還存在?
還在的話,去戶政申請外公死亡除籍證明。拿這張證明去銀行要求凍結帳戶。
凍結以後,再上地檢署提告。告提款人業務侵占。

luluxx wrote:
謝謝你的解答,因媽...(恕刪)

那這簡單了
因為沒有去法院作拋棄繼承的程序
所以你媽其實已經繼承了
去領不動產的謄本,就知道了
至於外公銀行的錢
其實去國稅局調你外公死亡當下的財產
基本上就是以那時候的現金數目為準去做均分

不動產的部分,就是拿著謄本去找代書說要做遺產分割
將所有的持分登記完後
就是去橋要怎麼處理了
如果都沒有一個共識的話
就是找律師,用民法824條共有物分割去處理
看到時候誰要出錢把你們的持分買走
都沒人要買的話,就是整間房子打包拍賣
賣得價金照持分去分就結案了
luluxx wrote:
謝謝你的解答,因媽國小未畢,對此全然不知,雖有不滿,也不知如何處理...(恕刪)

你媽不知道是正常的! 就算讀到博士不是相關科系
不問谷哥老師,也一樣不懂,就算會谷哥,有查還是不懂的也不會是少數...


我也想問,那遺囑白紙黑字,除了立遺囑的人,其它相關人不簽名也不算數嗎???
有簽名還有法院程序嗎?
我如果立了遺囑,但沒讓相關人知道,但錄影說明自己立遺囑的原因及證明真實性
一張遺囑,一份影片檔案,也不夠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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