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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老婦的法治觀念

很好奇要是這兩位上國道撞到這種逆向的會講什麼?

韓非子 wrote:
我現正在保養廠,電...(恕刪)


所以我很替警察擔心
萬一摔傷又怪在警察頭上
自己逆向還想逃
害己沒關係
別害到其他無辜的人~~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警察攔不住不是要射擊輪胎的嗎?
丟那三焦錐真的很搞笑~
對付這種人,應該用雞爪釘.....但是一定會有人說執法過當
不能開槍,不能追趕,不能用雞爪釘,不能@#$%^&*(

連三角錐都不能丟,畫面左邊就是車陣,是要讓他繼續衝到車子裡面,等著被撞死害人家賠錢才對????

於法,丟三角錐真的不是適當的處置方法,正確應該是開槍與使用雞爪釘
但是,這兩個方法台灣警察都會被告,三角錐是傷害最小的方式......


我覺得台灣警察真難為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telecatw wrote:
我有點懂反對警察暴力的人在想什麼了. 這個案例是打餵養流浪動物的男生不對.

但是這個案例...拿三角椎丟高速公路逆向騎士. 這位逆向騎士是有選擇的吧....不丟他. 難不成開槍打他才能阻止?...(恕刪)


就我的陋見...

第一題是比例原則的問題(講不聽,所以就應該拿球棒打到住院??)


第二題是沒有選擇
不拿三角錐丟,難道開槍嗎?? 還是丟鞋子??

還是應該放給他過就好??(之前警察追闖紅燈的屁孩,結果屁孩自己加速逃跑去撞到電線杆死了,也是有人說不過就是闖紅燈而已,幹嘛追成這樣)


現在電視節目名嘴的瞎掰硬凹,已經對民眾的是非觀念造成很大的影響了
只看結果,不看是非...

strayvet wrote:
老婦的法治觀念很正確啊,交通錐丟過去,最嚴重可能致死,問題是逆向上國道是死罪嗎?
警察的魯莽行徑如果害對方摔車導致死亡,看還有沒有骨氣說自己沒有執法過當?
逞一時之快的法治觀念才真的是不可思議...





噓到爆 三寶出現 反因為果了


逆向國道被撞死 倒楣的是撞到阿公的駕駛 要我一定怪警察為什麼沒開槍

前面兩次阿公都不停 常理來判定跟酒駕、身上藏毒、通緝犯和現行犯其中之一

交通錐丟過去算客氣了

miwabear wrote:
噓到爆 三寶出現 ...(恕刪)


只能希望你家長輩不要老人痴呆逆向騎車被擊斃囉...

strayvet wrote:
只能希望你家長輩不要老人痴呆逆向騎車.(恕刪)


那要先查遺棄罪嫌,這樣的老人還讓他上路?
望著天空思考.....

研究看看:
買張類似排球網( 加強的 ), 兩部警車當支柱低速前進, 除非逆向的機車回頭, 否則會入網.

在街頭, 由道路兩端合攏, 圍捕飆車族更是一網打盡.
strayvet wrote:



只能希望你家長...(恕刪)

講不贏就詛咒人?


希望你不要哪天撞到逆向騎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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