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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能為酒駕立法做些什麼?


k88s88l88 wrote:
你誤會大了 , 連...(恕刪)


改刑法

喝酒後的犯罪行為視為故意

只要這條就行了


holmesyang wrote:
很好的想法,我能做的就是一直到總統府民意信箱,一直留言建議修改酒駕法規,連結如下: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Step=Write

一人一信,杜絕酒駕!


一人一信,杜絕酒駕!
一人一信,杜絕酒駕!
一人一信,杜絕酒駕!
雖然不該這樣說
就某立委或高官被XX(XX,自行帶入)

幾乎每天都有人因酒駕喪生/重傷

都多少年了,幾萬塊的罰款跟本沒有用
直接以蓄意殺人判死刑,不得上述
身家按一定比例給付給受害者家屬(畢竟酒駕的家人也得顀到)

但有可能嗎?

z759134628 wrote: 不需肇事,本刑3-10年,簡易庭,一審定讞,不得緩刑,最速件一週內需完成判決、並執行。(恕刪)



人家是馬上拘留,只能打一通電話,哪有一週的判決後才執行呀。
一週可以掰出很多理由,可以請假掩飾,還是對岸以現行犯立馬執行拘留來得嚴格。
那通電話是要通知律師還是通知家人,還是通知公司隨你,但酒駕被拘留的事實就很難掩蓋了。
至於未肇事拘留時間長短,我倒沒有其他看法。
肇事的罰款則建議比造日本,罰得你不要不要的,一輩子都翻不了身。

holmesyang wrote:
今天是母親節,轉到新...(恕刪)


凡酒駕,依酒測值,立刻關看守所2-6星期,不得交保,台灣有幾個工作可以突然這麼久不去工作的!!
酒駕應列為恐怖攻擊
無差別級的駕車隨機殺人
這種都可以當場擊殺了

問每個酒駕的,每個都知道不能酒駕
可是還開車上路隨機殺人
這不是故意的,那還有啥是故意的
D12 wrote:
大陆的供参考,现在只要预计会用车,那么酒碰都不敢碰,连含酒精饮料都不敢碰,官员跟公务人员被查罪加一等除了处罚还会直接就地免职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台幣5K元~10K元)、
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NT25k),
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内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内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决后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内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终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决后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证。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约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证。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证,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证。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约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证,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证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证。



感覺還不錯。

兩岸統一前,酒架罰則先統一一下好了。

kdogg0916 wrote:
酒駕者一律以蓄意謀殺嚴辦

很簡單,但是立委就是不敢做^++^


胡說

立委怎麼會不敢做???

敢酒駕的立委明明就一堆!!!

簡肇棟(1955年8月18日-),中華民國台灣政界人士,醫師,民主進步黨籍,1998年至2002年間任 ... 2011年9月因駕車撞死路倒男子,而辭去立委並退出立委選舉。

前立委張清芳兒子張定瑋今天凌晨涉嫌酒駕被查獲,據警方調查,35歲的張定瑋8月7日酒駕剛被吊銷駕照,今天凌晨2點許再 ...

立委葉宜津助理的張姓友人,酒後開車要回新北市三重,遭到警方臨檢盤查。張姓男子拒絕酒測被上銬帶回警局,沒想到同車的葉宜津助理陳昭彰到派出所企圖關說施壓,甚至嗆聲要警政署和新北市警局寫報告,真的是好大的官威!事情鬧大,立委相當氣憤,更嚴厲譴責助理,絕不護航,支持警方依法處理。-三立

這是周星馳電影「九品芝麻官」的經典台詞,用在民進黨前立委邱垂貞身上可能非常恰當,因為他不配合員警酒駕攔檢,甚至撂話「我是立法委員 ...

痾....我只是按照google順序複製貼上

但這麼巧全都是執政黨的立委

以下希望補充在野黨立委酒駕案例
千杯,千杯,再千杯
沒有制衡的力量
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囉
不想做的你又奈她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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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mesyang wrote:
今天是母親節,轉到...(恕刪)


推一下 政府根本是酒駕肇事的幫兇
~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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