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pediem1213 wrote:
這篇文可能會被噓或罵,可是讓我發洩一下吧⋯⋯
我老公最近一直說不要指望他退休養我了,他是國
小老師,民國87年才就職,現在已經五十出了,他
說他的退休金只養的起他自己....
妳了解一下退休制的簡史會比較好:
1.
起先是「恩給制」,軍公教不用繳任何費用,退休時政府給一筆錢,
而且享有優惠利率,本來是利率加5成,後來變成最少18趴。
「恩給制」只有一次退,沒有月退的機制。
2.
1995年(民國84年)接續的是「共同提撥制」,改由政府與公務人員
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它是基於「取之於軍
公教人員,用之於軍公教人員」的概念,才有月退制。
妳先生100%屬「共同提撥制」。也就是退休金來自大家慢慢繳的錢(有點互助會的味道)。
只是先前制度不完整,讓「恩給制」時代的人也跳進「共同提撥制」的大池領月退,因此
把妳先生以前繳的錢快吸光了。
改革,讓妳先生繳的錢不會被領光,妳先生將來退休,回歸「繳多少領多少」的機制,
是變「合理」不是變「少」。
能夠享受到合理的制度,任何人都應該感到領的很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才對。一種頂天立地的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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