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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失物送交警局,很開心..但事後為何有點怕到?


一隻腳 wrote:
我在路上看到東西一律不撿,也不叫警察,反正就是當沒看到就對了~~
免得惹得一身腥~~...(恕刪)


現在的社會....爛好人當不得...碰瓷...不就是詐騙???

警察也是盡本份...

如果很大一包...CALL 110處理吧!不知會不會被白眼???

有句法律術語:舉例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萬一他說:裡面有5000元....5萬元(身上還有銀行提領單據??)....

安咧...代誌就大條了....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三腳阿喵 wrote:
坐指定位子上,全程錄影詢問身份資料,並一一確定失物.

失主直接領走.

當著面
警:學長,這樣還要立案嗎?
學長:你存檔沒?
警:還沒.
學長:那就消掉啊
.
這個學長有問題.....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之前我在汐止撿到200元

拿到警察局

警察都不客氣

還在旁邊故意講難聽的話

還要按手印

搞好久

我下午上班都遲到

所以

警察很忙,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就別麻煩警察,又不會升官的

怎麼差這麼多,去年初我撿到一個皮包,裡面厚厚一疊千元大鈔,

我送去警局警察收走之後說會連絡失主,

也沒要我登記只留我的手機號碼就叫我走了,

幹!忘了跟失主要10%的酬勞。

後來有接到失主打來道謝的電話,就醬。

bat002008 wrote:
之前我在汐止撿到200...(恕刪)


不知道,不清楚,不要問我....三不最大

不過:...報案,還是要打110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一大堆的猜想,嚇死人喔!!
我撿了兩次東西送警局,一次是個小包包,我看了一下,只有證件
送到警局,也只是簡單的留了資料,警察仔細地翻了包包,裡面還有一張一千元
他還問我要不要拾得物的報酬,我說不用了,就離開了,
事後失主有打電話來道謝!
就這樣,不麻煩也沒有甚麼麻煩

如果失主要說錢包裡有50000,他必須先證明他有那五萬
再證明是被我拿走的,否則他也告不了我,別在那裏嚇人了
有人因為這樣被坑的嗎??別嚇人了!!!

之前撿到手機拿去警察局,警察連手機都不拿, 然後剛好失主打來,警察也叫我直接接,然後請失主到警局來拿...這時候才把我手機接過去,然後什麼都沒記錄就走了....
感覺真得很差 為什麼他不一開始就接過手機自己去處理......


我撿過很稀有的...警察的領槍證

據說這張不見會被懲處

記得當初交到派出所的時候,櫃台警員有點驚訝趕忙叫他長官過來,並開始打電話至其他單位

然後就好像沒我的事,我就默默離開了.........

yeujen1976 wrote:
如果失主說包包裡本...(恕刪)


就去調附近監視器如果沒相關證據就算想誣賴又憑什麼? 人家真要偷又幹嘛來還..lol 莫名其妙的邏輯算是錢也要名也要嘛?
能閃就閃,當作沒看到~~~吉

收歸己有,被追察到時就得上法院~~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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