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警察真令人失望

到目前為止,只有 3 樓及 31 樓的說法是完全正確的。
依噪音管制法第六條的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目前較多屬於此類陳情案件為樓上小孩跑跳、居家飼養寵物、彈奏樂器、家庭式卡拉 OK 、房屋裝修及冷氣機滴水聲等類型。民眾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一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之規定,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都是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以上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政策法規..

[製造噪音]法律規定的清清楚楚..當然找警察..不然找誰.
連冷氣機滴水聲等類型..都可找警察.....

版主.找警察是對的..

MING510 wrote:
依噪音管制法第六條...(恕刪)


是的,我遇到的問題是要找警察,絕不是環保局。

環保局管的噪音是工業及營業的噪音,住宅的聲響是警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辦理。

只不過警察不喜歡處理擾鄰事情,通常都會刻意誤導民眾說噪音問題要找環保局,球就踢過去了。

切記,向警察報䅁,不要用 "噪音" 字眼,要用 "擾鄰" 或 "妨害安寧"。

你只要說擾鄰,警察就要處理,要不然就是瀆職。
當然,警察處理的方式,也可以不同,在處理的方式上,很容易讓人失望。

傑洛米168 wrote:
你也不用凹了,公家機關有設投訴專線,認為1999素質有問題,去投訴就好了

來這裡跟01鄉民對戰得不到好處的,噪音部分有噪音管制法

請麻煩估狗一下,噪音管制法的主管單位是哪一家不就得了

警察包辦的業務不是通通吃到飽的


我可沒覺得1999的接線生素質有問題喔

反倒是認為接線生把噪音擾民的情況反映給警察

而覺得這樣做法是錯的網友才是認為1999素質有問題

你是不是講反了?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