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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寧願家醜外揚,也要分到自己認為的那一杯羹
有些人寧願息事寧人,有得分就好沒管那麼多。


照顧本來就是就比較累人,有時根本就像當兵一樣,24小時都有任務,但有些照顧其實只是剛好住在一起而已,並不是所謂的照顧,如果爸爸本來就是全癱的人,那才是真正的需要24小時照顧的人,在說他是大哥多分一點也沒差別。

頂多就是兩塊地,看哪一塊地坪較大,地段比較好,給你們三兄弟分,大哥分小的那塊就好。
有時候吃一點虧沒關係的。

沒聽過吃虧就是占便宜嗎?
親情比家產重要..三思阿
這月爸爸過逝沒有立遺囑.媽5年前過逝
遺產有2塊土地.4名子女繼承
大哥跟爸住一起.說照顧爸爸要分一塊地
另一塊地給3人繼承.
我主張每塊地由2人繼承.要公平.
如果大哥堅持他個人拿一塊地
我辦繼承就不蓋章.
遺產讓它僵持不處理.
還是上法院請法官判決遺產如何分配
請問有更好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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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間經同族輩份高的長輩或自己們開圓桌會議來協商分配比例外,如橋不定就只能上法院由法院照法律分配之.

目前台灣的法令都已改"限定繼承".
上法院的話.
法院會總結過世人的"資產負債狀況". 有剩下來的由配偶(先拿1半)--如配偶不再,均由子女(不管男女)均分, 剩下由子女"均分". 但是對於不動產上...要繼承就必須先把不動產所課的遺產稅先結清後,才能參與不動產分配程序.



nana930421 wrote:
這月爸爸過逝沒有立...(恕刪)



土地是怎麼樣的土地?農地?空置地?或已在建物?是爸媽屋子的持有地嗎?
若是爸媽的屋子持有地,建議就留女給哥哥就好,反正你們也不會搬回去住,日後要賣還是經你哥那關,不要弄這麻煩,其餘三人共享一塊,商量一下賣一賣簡單多了
農地的話價值不大,可先找人查看土地價值,差不了多少也是不要爭
若是空置地可作商共業用或建豪宅的話就走法院吧
若有建物有租金收入就大家商量均分收益就好,因現在要賣又不容易
土地可以共同持有,雜草要輪流去清理,賣地共同決定,賣地成交的機率才會高。

davidz4607 wrote:
土地可以共同持有,...(恕刪)


最近我也可能會面臨這個分產問題,先不管誰分多少問題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請人做土地或建物的鑑價,再來分配
照顧父母沒平分? 財產卻要平分?所以確定父母要去世了 再出現 就有錢領 只能說高招
跟父母往的 要分較多 至少是哥陪伴
過年過節回去不算照顧

阿姆斯特丹99 wrote:
同一屋簷下.住不了4...(恕刪)


老實跟妳說 不算,
你自己算算一年是8760個小時,你一年在照顧老人幾小時,拿紙簡單算一下 看你有沒有臉去跟你大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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