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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01發言後更改文字,就能夠不被發現逃避法律責任嗎?


JodyLin wrote:
各位捧油早安,樓主早安~

昨晚半夜醒來,睡不著發現這樓挺熱鬧的…想來說一點自己的意見,不過打沒兩字……天亮了~
我不知道那時候又睡著了。

送出留言再修正,記錄應該是會存在的。FB的留言好像也是送出後,再編輯,所有的記錄都會存在,網友可隨時查閱,除非本人删除那則留言。不過要調閱已删除留言應該也是可以~
我本身是蠻討厭那個部份,有時寫錯字,用錯成語改一下,也有記錄,還要讓人看到我寫錯那個字,用了什麼好笑的話~不過那或許也是它們站方的貼心設計,要大家在某些議題,或某些情緒下,回文要審慎。

最近大家都在閒聊被告的問題,我自己是認為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真的引用法條就可解釋,那我們就可以省下律師費啦~以前粗淺修過一些法律課程,我是覺得法條制定用的是普遍原則,大家能懂,給民眾參考用的。社會多元,什麼現象都有,法律中的意思表示,卻可伸縮自如,看怎麽解釋,佐證啦…所以大家開心的聊應該也不會有問題的*^O^*

要準備上班了…

希望大家都有順利的一天


.(恕刪)




您好,很高興看到您是真正願意一起分享意見的網友,在此說聲謝謝您。

我之前也以為是不能調閱更改文字之前的01留言紀錄,後來看到了蔣站長的說明,已經知道該怎麼處理了,所以才寫出這個文章給其他朋友看看,想要幫助網友們在發生網路言詞糾紛時做出保存證據順利提告的動作。

我起初也討厭臉書上的編輯紀錄,後來想想可以重新編輯文字讓文字寫的更清楚,用字也該更謹慎小心,我也就覺得可以理解和接受了,很高興您與我有相似的看法,呵呵!


努力讓我的人生變得更完美和幸福
2015-05-04 15:40 by 鐘小刀Marco

少在那邊扯東扯西 拿出證據來..
請你拿出我引妳言說你吵鬧不休的截圖出來...現在反倒是妳說我吵鬧不休了阿..現在妳知道感受了吧
再說了 跟你這種高貴大方美麗的人爭論 我哪還需要什麼形象???


鐘小刀Marco wrote:



..(恕刪)



住在南非的鐘小刀先生說不想浪費司法資源,所以不想要為您自己對我的質疑出面提告,不想替您自己爭取您認為的公道,只想如此不斷的回文吵鬧不休,是嗎?


您的不斷跳針回文吵鬧行為持續了2天還沒結束,這也真是挺特別的呢!

您不是說我誣賴您嗎,為何不認真提告嗎?

您不知道可以委託別人代您在台灣提告嗎?

您不是跟別人說過:認真就輸了!這句話嗎?

我不想跟您認真,您卻是喜歡如此不斷做出這樣的行為騷擾我,是要大家看了去說您騷擾我嗎?

你與其他網友自認正義的出來轟我,其實是在集體利用正義為由霸凌我,我不是白白受人欺負又不吭聲的人,你們把我想的太簡單也太沒用了,呵呵!

我不會檢舉你們,只會讓你們自己慢慢吵,久了就連形象都沒有了,這是你們自己要做出來的行為,以後被人拿來批評你們的話,可是完全與我無關啊!
努力讓我的人生變得更完美和幸福
請妳不要再東扯西扯 我只要求妳為妳污衊我的言行負責....

《寂寞單身女王》 wrote:
住在南非的鐘小刀先生說不想浪費司法資源,所以不想要為您自己對我的質疑出面提告,不想替您自己爭取您認為的公道,只想如此不斷的回文吵鬧不休,是嗎?
您的不斷跳針回文吵鬧行為持續了2天還沒結束,這也真是挺特別的呢!
您不是說我誣賴您嗎,為何不認真提告嗎?
您不知道可以委託別人代您在台灣提告嗎?
您不是跟別人說過:認真就輸了!這句話嗎?
我不想跟您認真,您卻是喜歡如此不斷做出這樣的行為騷擾我,是要大家看了去說您騷擾我嗎?
你與其他網友自認正義的出來轟我,其實是在集體利用正義為由霸凌我,我不是白白受人欺負又不吭聲的人,你們把我想的太簡單也太沒用了,呵呵!
我不會檢舉你們,只會讓你們自己慢慢吵,久了就連形象都沒有了,這是你們自己要做出來的行為,以後被人拿來批評你們的話,可是完全與我無關啊!

鐘小刀Marco wrote:
請妳不要再東扯西扯...(恕刪)



回顧前文,我已針對您的要求公開道歉,您覺得我誣衊您 ,也在我已經道歉之後自稱您的度量大願意接受,而我也已經不再要求愛面子的您,去針對您認為自己沒做的事情公開對我道歉,我已做了下臺階給您,到此結束還不好嗎?


既然您不知適可而止,仍想繼續吵鬧不休破壞形象,如此無理又無禮的行為只會讓人搖頭嘆息,不會讓人覺得您是對的,可惜您仍不知克制自己的行為,還不知道適可而止,要來這裡吵鬧不休替我衝人氣啊?


您可以對我提告,卻說不願提告,還要不斷的浪費版面吵鬧不休,這樣的行為擺明了您毫無善意只想鬧場而已,不是嗎?

既然如此,我也不需要理會沒事自認正義出來說話,其實是在故意找人麻煩的路人啊!您與其他有心人士可以繼續吵,我也能繼續備份存證,謝謝你們啊!

這段時間以來,你們幾位路人莫名其妙的情緒失控,把我這個沒有直接過節的陌生網友當成敵人製造紛爭,相信大家都能看出是誰有問題。

既然01網友裡有人不知自愛,仍想故意挑釁製造紛爭與謾罵,遇到這樣的人除了直接無視不作理會,備份證據交由司法程序處理就好,無須再去浪費時間多說了!






努力讓我的人生變得更完美和幸福
又產生矛盾了...

《寂寞單身女王》 wrote:
回顧前文,我已針對您的要求公開道歉,您覺得我誣衊您 ,也在我已經道歉之後自稱您的度量大願意接受,而我也已經不再要求愛面子的您,去針對您認為自己沒做的事情公開對我道歉

貓黨溫馨提醒您~

同一棟樓兩人互相引言回話超過10篇以上,

很容易被管妹看上以回文離題設唯讀~


鐘小刀Marco wrote:
又產生矛盾了......(恕刪)


隨便您說了,反正您已做出這種不斷吵鬧的行為,擺明故意偏離主題來挑釁鬧事,我也不會想理會您的這種行為,丟臉的人是您不是我,愛吵就請繼續,我們就看看備份圖片能夠增加多少?






努力讓我的人生變得更完美和幸福

亞利安星人 wrote:
貓黨溫馨提醒您~

同一棟樓兩人互相引言回話超過10篇以上,
很容易被管妹看上以回文離題設唯讀~

..(恕刪)



感謝您的提醒,我就等待管理員設定唯讀,搞不好還能去檢舉蓄意違反主題進來挑釁鬧事的人,呵呵!
努力讓我的人生變得更完美和幸福
《寂寞單身女王》 wrote:
1.我已說過了如果...(恕刪)

1.好啊,我就等站方確定仙子不是我,那屆時我不接受道歉,只接受捐款收據新台幣五萬元整給創世基金會喔!
2.如果確定我並未更改妳所指控的,我指名道姓說妳是潑婦,我一樣不接受道歉,一樣再捐款五萬給創世基金會。

妳敢不敢賭呀?希望到時候妳千萬不要想不開,要珍惜生命喔!
如果以上兩點都是我錯,我就換過來捐總共十萬。
喔耶~我就刁蠻,啊不然你想怎樣~
只準自己要求別人 卻作不到別人對妳的要求...

妳到底要不要為污衊我來作出澄清???

污衊我引妳言說你吵鬧不休 提出證據來阿 不然我也加碼 要妳捐錢喔...

結果現在變成你說我吵鬧不休...待人標準還真特別呢...

《寂寞單身女王》 wrote:
隨便您說了,反正您已做出這種不斷吵鬧的行為,擺明故意偏離主題來挑釁鬧事,我也不會想理會您的這種行為,丟臉的人是您不是我,愛吵就請繼續,我們就看看備份圖片能夠增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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