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覺得很倒霉~
為什麼?
因為大家都這麼做~
我相信很多網路上都找的到類似的例子~
我就不多說了~
這麼做的用意肯定是要你主動聯絡~然後你就會接受他們的條件~
簽約半年一年之類的
所以站在你的立場~
我支持你提告~且告到底~
索賠時~記得公司跟個人都要求償
為什麼?
因為公司應該要教的~所以要負責任
員工犯的錯~當然也要負責
至於那員工以後會不會被公司懲罰???
老實說~據我看到~現在台灣蓋大飯店的案子一堆
弱電需求一堆~
我想他們找工作真的不難~
差在要選哪種而已~
而且~說真的~也許我年紀到了~
我真的覺得台灣很多員工在做事時考慮真的很輕率
像路邊貨運~像保全~車子隨便亂停~
他們會考慮到萬一有人因此出車禍嗎?
不會....除非痛過~
有點離題~
lordlost wrote:
替代役男提醒,若證據不足,可能會被業者反控誣告,勸我再多蒐集證據
這個替代役男的法律知識不足~他的話不用盡信啦!
你可以直接去你所在地的地檢署直接填寫申請書,直接提告....至於告什麼,等你資料填寫完畢後...會有輪班的檢察官來受理你的案件,你就直接把你手中現有的證據(像是員警有幫你拍照的照片...等等。)都附上給檢察官,你就可以詢問他們你這樣可以告毀謗嗎?還是告其他的項目,檢察官會依你的現況跟你告知的,還有接下來檢察官就是你的律師了,接著就會有偵察庭....你只要涼涼的等候就行了....至於,什麼會被業者反控誣告....你可以放心啦!那是完全不會成立的(因為你有事證,你有合理的理由懷疑是他們,所以完全沒有誣告這回事,而且法律上的誣告要成立的條件是非常的嚴苛,不可能那麼輕易的會成立的)....放心去提告吧!
加油....給他們一個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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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剛剛才爬完文,原來樓主已經提告了...我是覺得,這件事千萬不要輕輕的放下,還是要給有線電視業者一個教訓跟警惕,不然樓主的事件過後,他們來摸完頭了,道完歉...樓主也撤告了。
可是接下來,不知又有那位倒楣的住戶又要經歷跟樓主一樣的事情,所以這件事如果能夠告到底的話,下回他們公司內部的教育,至少會教育人員,不可以再做這種魯莽的事。
這樣也算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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