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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車停在新生高架橋下真的要小心

chpid wrote:
現在是什麼是社會呀?...(恕刪)

我也是前二個星期剛失去一堆回數票(張數不明...),
零錢被搜括一空,
現在車上只放二張回數票,
當備用,
另外擔心小偷沒找到值錢東西亂搞....

心得是:
儘量不要把錢財放在自己看不見的地方,
除了銀行跟保管箱....

台灣真的變的很怪,
現在都是受害者被譴責機率高...
shiangtop wrote:
台灣真的變的很怪,
現在都是受害者被譴責機率高...


抱怨有用的話,那治安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我在台中NOVA附近停了輛登山車,有鎖大鎖,也是被偷

我現在罵小偷不是東西,抓到要鞭刑或槍斃

那... 有用嗎?

自保吧,雖然事情已發生,希望一生就只發生這一次。

Never Again.
太好了,改在01教召30天......
lengda wrote:
法律無用,警察無用...(恕刪)


其實法律和警察的部分:
您只要改天去法院門口的布告欄看一看,
保證讓您直搖頭.
犯個罪法官都判那麼輕,
還可以易科罰金勒

今天要是我當警察的話,
我才不會那麼努力去抓犯人....
因為會感覺白費功:
不是裁定交保候傳(搞不好還畏罪潛逃)
就是從輕發落
James
車上放NB放貴重物品被偷的事件已經聽過太多了!!

別讓小偷找上妳的車就是....步要放貴重物品在車上啦!!不管你離開多久都一樣!因為你給了小偷偷東西的動機了!!
倒不是不譴責小偷而怪受害人,
有錯的當然是犯罪者..

只是治安不好,
這一類的案子都很難破,
就算破案,
也已經造成損失了..

就像過馬路時,
雖然是綠燈,
走在斑馬線還是要小心,
要注意看有沒有闖紅燈的車子過來..

如果被闖紅燈的車子撞到,
固然是他錯,
但是傷害已經造成,
也來不及了..

所以最好的方式,
就是不要讓歹徒有可乘之機,
不要製造機會讓人來偷車..
也就是不要把東西放車上,
這是自己可以做得到的..

也許被偷的東西價值不高,
但是被敲破車窗,
可能損失還更大..


有人會說,
有法律規定車上不能放貴重物品嗎?
東西是我的,
我愛放哪就放哪,
車也是我的,
我愛放什麼就放什麼,
這樣也不行嗎,
哪有這種道理?

走路時把一疊鈔票拿在手上是個人自由,,
錯的是搶劫的人..
穿著清涼也是個人自由,
錯的是非禮的人..

但是社會就是這樣,
治安就是如此,
既然得不到法律保障,
要避免成為被害人,
就必須設法自保,
盡量降低遭受損失的風險..

車子車窗被破拿走車上的東西, 看來機率非常之高

台北新生高與建高下的停車場因為車子停放緊密, 有障礙物阻擋, 被下手的機率真的很高

但是晚上入夜後路邊停車被搞的機率也很高...

連大賣場的停車場這種現象也是屢見不鮮..,在目前的治安狀況下, 大家真的得小心把重要的東西帶離

破窗的損失比車內被偷的損失來得大,所以乾脆不鎖門。
然後會擔心音響、氣囊、行車電腦等被偷,竊盜險又不理賠,所以鑰匙也不拔了,最好整台開走,
這樣至少保險會賠…
之前看一個節目

藝人就說車都在那邊被偷

那附近的停車位也是

靠大馬路也是一樣

新生高架橋下停車場被敲玻璃已經不是新聞了!
之前我有個同事也是一樣,NB放後座就直接去吃飯,一直到開上高速公路覺得很吵,才發現車窗被敲破....
James wrote:
其實法律和警察的部分:
您只要改天去法院門口的布告欄看一看,
保證讓您直搖頭.
犯個罪法官都判那麼輕,
還可以易科罰金勒

今天要是我當警察的話,
我才不會那麼努力去抓犯人....
因為會感覺白費功:←"這裡有錯字"
不是裁定交保候傳(搞不好還畏罪潛逃)
就是從輕發落...(恕刪)



難怪死亡筆記本就出現了......

不過,發文者的東西是怎麼放的,有沒有做一些掩飾?
如果大喇喇的就把筆電就放在椅子上,的確是不太好...

但是,無論如何,吃了悶虧的,都是正常的行為在做事啊,發文者車門又不是不上鎖不關窗,
並沒有「故意引誘」人家來犯罪吧?
如果說,苦主的疏忽是一種錯,導致被偷,那法官能不能判,因為苦主應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苦主自己承擔一半責任,小偷賠一半就好??
發文者東西放車上是正常的,錯的是制度和公權力有問題。
贊同cyborg網友說的,我們只能事先預防,至少「比較」不會有意料之外的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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