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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某論壇回了一句話被提告(1/6更新)


Curtis_l wrote:
誣告的前提是 "完全...(恕刪)


實務上很難證明誣告,
樓主就自認倒霉不需要告誣告了,
因為告訴人主觀上並不是要誣告你, 只是覺得自己權力受侵害,
雖然各位網友都覺得這幾句話沒什麼, 但人有百百種啊!
不然就不會出現許多笨蛋官員來治國了,

實務上比如 對方說你昨天打我, 但只要你能證明一整天在家無跟對方碰面, 這才能成立誣告,
但對方只是主觀覺得受辱或妨礙名譽, 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力, 所以並不是誣告---法律上解釋啦!---
請不要跟一般人的認知混為一談

rock45 wrote:
但對方只是主觀覺得受辱或妨礙名譽, 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力, 所以並不是誣告---法律上解釋啦!---
請不要跟一般人的認知混為一談...(恕刪)


你的說明也是我想解釋的,但如前所述,如果樓主 "根本没有去留言" 卻被告,則誣告成立的機會就大得多了,法律就是用邏輯論證去理解就對了,說來也没那麼複雜。
類似的事件有發生在我朋友身上,
官司已經拖了兩、三年的樣子,
一開始也是不理他,
認為會不起訴,
沒想到對方愈鬧愈大,
後來還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增加至十幾萬,
看我朋友跑那麼多趟法院也挺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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