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收到 妨害投票正確罪 傳票

Katong wrote:
印象中有看過電視新聞中,金門地檢署檢察長受訪時說的話.
選前半年多,有很多人遷戶口到金門,
與過去平常的數據來比較,這是極端異常的情況.
金門人口少,幾百/幾千票就會影響選舉結果.

他奉勸這些選前半年遷戶口的非金門常住人口不要回去投票,
否則他會一個個約談與調查.

不知道為什麼,聽起來就是有一種『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感覺!
kinglkk2000 wrote:
您好謝謝你指教 我不知道什麼違法 坐飛機我跟我太太
戶籍都在台灣的話 一張票兩千左右 來回要八千多
戶籍在金門13xx多 來回只要5600
我不知道您所謂投機是否一定要這樣界定
我娶的是金門媳婦 每年中秋過年 丈母娘生日 婚喪喜慶
免不了要出席 試問是您的話 會多花錢嗎?


為何政府要給金門人搭飛機的優惠?
怎麼不去想想?
我若住台北娶個高雄人,交通費也一樣可觀,政府怎麼不優惠一下火車票?
你的藉口留著去講給檢警調聽吧!
請別以為所有人都會跟你一樣為了錢去遊走法律邊緣
娶金門媳婦是你自己的選擇
要在台中落腳也是你們自己的選擇


kinglkk2000 wrote:
我不知道您要怎界定幽靈人口 所以我不知道您的違法
標準在那 倘若你的戶籍跟居住地也一樣 那在下虛心受教了
感恩


幽靈人口是政府界定的
君不見我前面貼給你的網站是"法務部"的網站嗎?
我的戶籍確實和居住地一樣,有問題嗎?






kinglkk2000 wrote:
http://img...(恕刪)


金門福利好 現在討厭外來的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網路時代,應該趕快實行自然人憑證電子投票,並且一併刪除那些奇奇怪怪的規定

kinglkk2000 wrote:
http://img...(恕刪)


別緊張...

到案說明而已,有事可請假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Kao0911 wrote:
那要看他是因為違反什麼法被警員約談做筆錄啊!
刑法?
戶籍法?
大家只是提出樓主可能面對的情事而已
若有妨害投票罪的嫌疑,檢察官不會調查?不會要求到案說明?
刑事不成立不處罰也是調查後的事
而且你自己都說"檢警"
"檢警"就是檢察官和警察


請回頭看看第一頁樓主的傳票,
上面已經明示清楚案由了。

你一直在講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如何(#42也是如此),
但重點就是「光是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不會構成犯罪!」

housan wrote:
請回頭看看第一頁樓主的傳票...(恕刪)


那不是傳票


Kao0911 wrote:
那不是傳票...(恕刪)


你我都知道重點不在那,
如果你認為這樣是回答到重點,
有辯贏的感覺,那就沒啥好說了。

不務正業 wrote:
你老婆在金門有戶籍,就算你真的是被動員


台灣真的有人被抓過是動員投票的嗎
那每年投票時候海外歸國有投票權的華僑和台商都應該抓起來了

housan wrote:
你我都知道重點不在那...(恕刪)


我一開始就有提到
即使刑法沒事,戶籍法仍是問題
你沒看清楚別人的文章,不知道樓主有觸犯刑法的問題
才會扯戶籍法和檢察官沒關係
我才會回你和檢察官有沒有關係要看是觸犯什麼法
懂?

說別人半桶水,其實自己連半桶都不到,那不是傳票前面就有人被糾正了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