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妻中風成植物人夫訴請離婚竟判准 ~

安樂死是對生命的尊重

太多包袱 讓安樂死.........


要是我是植物人 我懇請賜我安樂死



scdgvrdgdgrfgwfwfdegrgthyjwsrwqESFRHYTJERYHRDGRG
這是合法的. 法律只能就法律面來判.+1
這並不違法
請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識
不要胡亂用道德的那一套來判斷
另外用法律本來就難斷定家務事
很多家庭問題不是用法律就能解決的
例如:家暴之類的
我是覺得這要從婚姻制度的本質來看。
但究其實際,也不過想要有正常的家庭生活。
今天那位先生連這樣的需求已無法滿足
(或者說在可見的未來難以獲得),所以離婚。
我不認為這有啥值得大驚小怪。
或許可以說他涼薄,
但換個角度而言,他又何辜。
dm77 wrote:
我記得今天看新聞報導,有採訪到女方的母親,她表示無法接受
交談過程中好像隱隱約約有說道,女方母親同意男方納妾,不過對方好像要名分
(講的不是很明顯,有點語焉不詳,傷心下言語難免,有興趣的人繼續關注)
我沒看到這則報導, 不過應驗了我前面說的第二點. 所以這種情況, 最好修改法律, 允許重婚, 可能會比較圓滿.
昨天聽一些女權主義者跟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在電視台討論
台灣是父權統治的國家,法官判刑向來以父權思維來作判決
他們大多認為女性是男性的附屬,是照顧家庭的工具
一旦失去照顧家庭的能力,只能將之拋棄
原來我們都是別人利用學術資源從事商業行為牟利 的幫凶
+1 wrote:
我沒看到這則報導, ...(恕刪)


除了回教國家
沒有一個國家允許重婚
在美國重婚是重罪
很多實施一夫多妻制的摩門教徒都被判重刑
原來我們都是別人利用學術資源從事商業行為牟利 的幫凶

nikulu wrote:
我覺得這種事自己沒經歷過的話,

還是少打嘴砲, 說自己會不離不棄.

長期照顧久病在床的病人不是那麼輕鬆自在的.


+1

這種心酸只有經歷過才知道
看到這則新聞, 第一個念頭是懷疑記者有沒有看過判決書, 台灣的媒體已經懶到一個誇張
的程度, 很多案例只看判決結果是很有可能寫出完全錯誤的新聞. 不過這篇新聞已經達到
它的效果, 反正絕大多數看到的人都是開罵, 所以媒體算是達到目的. 就像先前強制猥褻
罪的那則新聞一樣, 對於大眾的貢獻就是讓大家有個茶餘飯後的話題罷了.

如果由法律的觀點真的可以判決離婚, 說實在的, 我並不認為那位男主角有什麼錯? 當然
由道德的觀點來看可能有不一樣的結果. 重點是, 大眾真的知道所有的真相? 還是只是用
想當然爾的角度來評論? 我也不知道真相, 所以對於整件事情持保留的態度, 希望看到媒
體能有深度的報導, 否則真的讓人覺得媒體和菜市場的三姑六婆沒有兩樣!
這件事看法本來就兩極
但是我到沒有覺得有所謂的對錯的問題
不過如果我是女方,我會願意讓對方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再由另一方面來看,女方的家人除了覺得男方薄情以外
是否會願意照顧女方呢?
如果連從小一起長大的兄弟姐妹都不願意伸出援手,那自己不也自私??

像我妹有癲間症,我媽就一直希望她趕快嫁,因為嫁出去就是別人的責任
我是會念書,會賺錢,被要求要晚點嫁
大哥很生氣我媽的觀念,但小哥則是很怕妹妹拖累他

我覺得不要只是單單就一張結婚證書就認為對方要負全部的責任
現在有三對就有一對離婚,只是剛好這對有疾病的問題
再者,對被要求離婚的一方來說,無論身體是否有問題,都是殘忍的事情

okba0728 wrote:
安樂死是對生命的尊重...(恕刪)


死一死是比較痛快沒錯
但想死死不了 硬生生被『棄養』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大家也都覺得現在社會這麼多棄養年邁父母的也都是應該的?
(畢竟小孩子也有她們自己的未來要走不是嗎?)

如果今天是女方棄養男方 我想社會上的聲音又不一樣了

有人說 『成植物人是其丈夫所害嗎?哪來所謂的"負責"?』
那那些從小就有重病父母的小孩怎麼辦?
也不用負責吧 畢竟不是小孩造成的啊

所以大家在說什麼不要講什麼倫常 法律上是沒錯的
這個社會如果沒有倫常 還叫什麼社會?

或許吧 我們嘴裡說的仁義道德
遇到了誰知道呢
但是至少我們心理有這個觀念 而不是馬上就想到:啊 那我遇到了不就很衰?

我父親往生前臥病在床了N年 也都是我和我哥在照顧
你說我們不想出去玩嗎?不想有出去歷練的機會嗎?
但是遇到了就是這樣 ...
你說如果是另一半就不一定囉
或許吧...

所以以後還是不要結婚的好
結婚有什麼意思呢 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談談戀愛開心就好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