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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對華岡之狼事件這麼多正反面的激烈辯論,突然想起「死亡筆記本」

假仁假義?…
在我看來確實是…
罔顧受害者的人權,卻以人權為由來保護罪大惡極的犯罪者的人,
然後再把為受害者抱不平的人,隨便貫以「想動私刑」、「野蠻」等罪名…
確實是假仁假義。


現在很多官員也只都想保住自己的飯碗
要他們去更改更嚴格,更不符他們一慣人情味的法律

這怎麼可能~~~~~
We're all living in Amerika Amerika ist wunderbar
W850iDEAN wrote:
現在很多官員也只都想...(恕刪)


W850iDEAN大大您好 :

小弟個人以為 , 兩者應該不相干 .. 立法或修法 , 是立法人員的事 , 他們是人民選出來的 . 所以他們的飯碗 , 只要選民支持即可 .
真正執行法律的 , 是司法與憲警人員 , 這些人是公務員 , "也許"才會有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等怕事的心理 ..
法律如果定的完備 , 司法與憲警人員是不可能不執行的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我覺得
在法律內加上一條
"在某幾個監獄裡是沒有人權的"
嗯哼
重大惡極的罪犯
都送往那邊
管理人員可以如同地獄般的折磨=3=
這樣子...因為這種陰影
打死他們聽到"監獄"都怕到暈倒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何謂先進的法?何謂落後的法?

個人認為

能使潛在性犯罪者為之畏懼,善良者為之安心的法即為好法

先進?落後? 我們是在談科技嗎?

如果今天這樣的法不足以為多數人所滿意,按"人民有免於恐懼自由"之定義,應修正其法律罰則或其配套措施

端賴立委諸公與以修正,同時也請大家能夠對自己選區內之立委建言,發揮人民力量

或許對日後相類似之案件會比較有助益

以上
所謂法律 其實就是按照大多數人的理性所制定的

法律判XX人關永遠其意義就是大多數人認為他該被關永遠
當然法律也會有BUG,產生了大多數人認為XX該關永遠,法律卻無法真的讓他關永遠的問題

這就是法律制定的問題,也是現在這個爭議主要的癥結

但 想想

真的是大多數人都覺得他該被關永遠嗎?還是我們自己認為大多數人都天經地義的認為他該被關永遠?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看到一堆網友為受害者忿忿不平,這原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

只是除了情緒性的報復用語或寄望未來法律修改之外,實在沒看到我真正想討論的東西,

這也是我之所以用「死亡筆記本」來作為探討的原因,

如果都是講給他死這類的話,那就符合漫畫中奇樂受到大多數人支持的故事情節了!

因為漫畫背景裡,奇樂處決的都是一些殺人犯、連續強暴犯之類的人,

而這些人也源於一些因素,並未受到合理甚至是沒有制裁,

於是死亡筆記本的出現,滿足了奇樂伸張正義的想像,

奇樂的爸爸是日本警察最高官階,但他爸卻非常痛恨奇樂的行為(當然他爸不相信自己兒子是奇樂)

因為他爸雖深知法律也有不足的時候,但身為執法者,他還是願意相信法律是必須堅守並維護的,

也就是說,縱然法律無法滿足大多數人期待,但一切還是要依照法律行事,

否則無異於其他犯罪者。

因此就算奇樂符合大多數人的期待,依然必須逮捕,那怕是自己的兒子也一樣!

但值得玩味的是作者在漫畫最後一幕,安排了成千上萬的男女老幼為奇樂的消逝掉淚....

我想應該是我題意不清,因此導致許多網友只偏重對華狼的評論,

我的題意應該是說面對華狼目前的審判結果,你贊不贊成奇樂制裁他?

贊成的人要思考奇樂他爸所代表的意義,並為自己的決定辯護,

不贊成的人也要思考華狼案已經如此結案,批評或情緒性詛咒也無助被害人平復,那要不要再慎重考慮奇樂的做法呢?但如果又變為贊成,則又要思考贊成的問題!

(不知這樣解釋夠不夠清楚,其實這是腦力激盪,或許沒有正確答案,但不妨讓想像力與邏輯能力飛翔,不要再說

什麼“請不要用一些漫畫中小罪犯的行為跟他做比較”........這又不是法庭辯論!...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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