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kuan1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請問...(恕刪)
請恕小弟無禮反問您,您現在是被通緝或是正在犯罪的人嗎?不然您如何證明您也是清白之人?
在法律未定有罪之前,不都是以無罪推論嗎?
而且,警察又如何證明我不是清白之人,一定要用侵犯人權的方式來證明嗎?
那萬一他們證明了我真的是清白者,一句謝謝您的配合,就當這事沒發生嗎?
這是個法治社會,不是警察國家,依法行事是民主國家的基本
警察很辛苦,他們有壓力,不管是民代,亦或是業績
但是每一種職業也都有它的壓力存在,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警察超勤,警力不足,這些都是制度的問題,辦案還是要照規矩來
除非今天修法,規定民眾應配合警察臨檢(包含搜查包包,後車廂,行李廂,證件等等超逾人身自由的規定),
否則不當的執法只是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