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台中某間蝦子料理吃到飽,這樣規定合理嗎?


allan01045 wrote:
前幾天因老婆生日,帶著老婆及家人到了台中這間某知名蝦子料理吃到飽的餐廳(曾上過新聞),人都到齊後,服務生前來告知該店點餐的詳細規定,並特別提醒規定上的第2條,如離開餐廳後,桌面上如完整的蝦未食用超過6隻以上,以外帶的方式來計算,想說以往的經驗吃到飽的餐廳可能都只是怕食物浪費而下唬你而已,我們人數大約10來個左右,該店的點餐方式是以夾子到點餐區進行點餐,說真的該店的第2條規定,人數多的話很難拿捏蝦子的數量,1盤蝦料理約6隻蝦,最後大家都吃飽後準備結算離開店家後,沒想到真的來了服務生在盤點桌面上未吃完的蝦子,且不誇張一次來了3個服務生欸,有沒有這麼扯....後來盤點完後共有未吃完的8隻蝦!!因為大家都吃很飽了,請服務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說真的不行,不然會被老闆扣錢...所以也只好硬把兩隻蝦吃完!!!重點是一個人費用約650$,如果因為蝦子沒吃完還要被強迫外帶額外買單,這感覺不是挺好的~~
心得:料理還不錯,但是未搬家之前更好吃,先前也無這樣的規定,我只知道我不會再去吃了!! 另外請問各位大大覺得該店的這樣規定合理嗎??



1. 在消費前店家已明確口頭,平面文字告知食用規則.
2. 結帳時多出的8隻蝦子..10個人..無法1人吃1隻去擺平..有飽到這種程度嗎.

店家十分合理...取暖失敗...

allan01045 wrote:
前幾天因老婆生日,帶...(恕刪)


其實之前就有發生過

你可以google

關鍵字「吃到飽呷嘸完 消保官:可拒罰錢」

allan01045 wrote:
前幾天因老婆生日,帶...(恕刪)


人家有公告,你自己沒吃完,還有臉來說合不合理?


我可以叫你一聲奧客嗎?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allan01045 wrote:
前幾天因老婆生日,帶...(恕刪)


個人覺得超級霹靂無敵合理...吃到飽都被隨意浪費 教訓一下 我覺得很讚

超級建議 以後用餐前 先簽名 規範內吃不完接受罰款

最近一次去吃到飽的餐廳 父親節後的一個星期去 台中 日祥生機園地...

酌量取用 吃完再取...


guareian wrote:
其實之前就有發生過你...(恕刪)


人都到齊後,服務生前來告知該店點餐的詳細規定,並特別提醒規定上的第2條,如離開餐廳後,桌面上如完整的蝦未食用超過6隻以上,以外帶的方式來計算,想說以往的經驗吃到飽的餐廳可能都只是怕食物浪費而下唬你而已,我們人數大約10來個左右,該店的點餐方式是以夾子到點餐區進行點餐,說真的該店的第2條規定,人數多的話很難拿捏蝦子的數量,1盤蝦料理約6隻蝦,最後大家都吃飽後準備結算離開店家後,沒想到真的來了服務生在盤點桌面上未吃完的蝦子

這一段你一定沒看仔細...員工親自過來宣導 消費者清楚知道規定 還要硬凹 取暖

奧客無誤...付款的不是大爺 有錢的不是老大 不跟我買你最大 但是今天店家不爽把你們拒絕往來

不賣你我最大...
guareian wrote:
其實之前就有發生過
...(恕刪)


那你也要看清楚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游開雄表示,消保法「明示原則」,消費者到「吃到飽」餐廳吃飯,餐廳張貼「吃不完要罰錢」的告示還不夠,還必須取得消費者同意。在法律上,碰到這類糾紛,餐廳要負舉證責任,證明消費者清楚知道此一規定並同意此作法,實際上業者通常無法舉證,所以罰款無理。"

是因為無法舉證, 才導致罰款無理

樓主講的內容應該是清清楚楚, 明明白白吧

allan01045 wrote:
但是未搬家之前更好吃,先前也無這樣的規定,我只知道我不會再去吃了!! 另外請問各位大大覺得該店的這樣規定合理嗎??刪)


事先告知了
不合理可以不去

不曉得樓主是來取暖還是討砲的?

規定都已經寫這麼清楚 一開始也有告知

你們都同意了 吃完還說店家怎樣怎樣

唯一認同你的是後面那句

"心得:料理還不錯,但是未搬家之前更好吃,先前也無這樣的規定,我只知道我不會再去吃了!"

恩 拜託你別吃了 這種奧客能少一個算一個
總覺得這規定有盲點在。
假設今天第一桌客人只有2個人去吃,留下6條蝦子免罰,
而第二桌比較多人有10個人,留下8條蝦子要罰99,
這樣是第一桌還是第二桌比較浪費呢? 這就見仁見智了,

當然浪費就是浪費,沒有再分6條8條的,
只是說這規定沒有考量到人數嗎?
如果像樓主這種情況,是不是可以以後分成5桌,這樣可以留下30條蝦子還不用罰?

合理~蝦子吃到飽的話,如果用料實在,蝦子的成本必然也不低呀

任客人浪費的話,老闆以後下地獄也要被罰的吧!

請體諒老闆這種規定,以及言出必行的執行力

台灣多一點這種政務人員,就好了!



但我也了解樓主的心情

人人多多少少都有一顆奧客之心啊~

不用覺得難過、自卑、憤怒…法理情、情理法

你很正常

沒像在這裏被砲的那樣的嚴重


allan01045 wrote:
心得:料理還不錯,但是未搬家之前更好吃,先前也無這樣的規定,我只知道我不會再去吃了!! 另外請問各位大大覺得該店的這樣規定合理嗎??


小弟覺得天殺的不合理,竟然能讓你們剩6隻?
蝦子是有多大隻?一口就塞下去了,
小弟覺得根本就不應該剩,這店家太糟糕了,
怎麼會有這麼不合理的規定呢,這不是擺明害顧客被雷劈嗎?
支持樓主不再去消費,這店家太爛了!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