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台北縣三重,要不是沒錢買不起台北的房子,不然我也想搬到台北市去住了。如果連台北市都受不了,相信你到哪裡都會唉唉叫。
前面還有人說什麼六十年沉淪,分什麼中華民國國民還是台灣人,你嘛幫幫忙,已經夠亂了,還嫌不夠亂嗎?拜託別再分啦。
龜笑鱉無尾,自爽有啥用,其實都一個樣啦!有華人的地方都是這樣,你到國外的China Town應該也是差不多,就連新加坡也都得靠嚴刑峻法來壓制。只准我犯人,不准人犯我,「將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都忘光光了。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蠅頭小利,只要不要觸法被逮,什麼鬼話都能掰,什麼漏洞都能鑽,任何人的權益都能侵犯,但就是自己的權益分分毫毫都不能少了,還怕少撈了啥給損失了。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現在大家好像都只要能過最低標就很滿足的樣子。
有人虐待動物毫不留情毫無羞愧理由一堆,有人見寵物難受如同心有刀割,決不可能虐待動物一絲一毫。兩者差別就在是憑著道德良知做事,還是憑著「法律是否奈我何」做事。如果是憑著「法律是否奈我何」做事,虐待動物又何必感到羞愧痛苦?如果是憑著道德良知做事,又豈能下得了毒手?
別說遠了,今天才在討論的老婆婆和救護車的事情,法律上講,你能說老婆婆錯了嗎?但道德良心上講,你能說老婆婆對了嗎?也許你也會覺得生氣,但如果今天老婆婆變成是你家人,甚至是你自己,你是會譴責,還是會以「法律沒輒就是正確」來說項?是非對錯,到底能不能因地制宜見風轉舵予已妥協?
所以,道德良知真的只是老八股嗎?還是人性本來就有這一部份,只是被後天的「灌輸」給蒙蔽了?
別說醜不啦嘰的鐵窗了,你看看四周圍的建築物,完全沒有違建的有幾棟?連房子買賣都要先聲明可以「權狀外可額外利用」的區域有多少,就連那些當大明星的,當教授的,甚至當大官的,去調查一下他家有沒有違建。拆得完嗎?拆了,還不是哪天鋒頭過了,又重新蓋回來。成就越大的,越是有本事搞這套。
說來說去又是國民道德低落。寄望於教育,冀望重新立百年之根基,但教育當局卻好像也把公民與道德當成老八股挺瞧不起的,頂多「虛應一下故事」就沾沾自喜誇嘴老半天。
於是好像是如何都清不乾淨的癌細胞一樣。你防堵清除了這裡,它又流竄到其他地方重起爐灶。跑過去防堵清除,它又繼續到其他地方再興起,怎樣都清不完,一處感染一處,一代感染一代。甚至仔細審思自己的所作所為,能挑的毛病也真是多如牛毛。難怪聖經要說人有原罪,只有惡人,一個義人也沒有。差別的是,自己能不能發現,會不會感到不好意思,會不會想要做些什麼來改進。或是「法律沒輒就是正確」,不必有愧色,更不必想要如何改進,因為「法律沒輒就是正確」,沒什麼好改進的。
這一切不盡人意的事物,除了全部砍掉重練,不然就只能LP掐著,吞忍下去了,不然還能怎麼辦。
自己先做好,盡量別做出連自己都瞧不起的事情,那才是最根本的。其他人的作為就先忍著,或是公事公辦交由法律裁決吧。
我想因該就不會有人直推 再犯"死刑"了
就是因為現在的社會"人"的因素太負雜(自私自利)導致社會太亂,
所以就會有這種現象發生.
那好人呢?
現在沒有所謂的好人了 只剩下濫好人了
PS 好人因為你公平 所以你是好人
濫好人因為大家都不怕你 所以是"爛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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