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家庭的小孩會被歧視?只有同性戀家庭的小孩嗎?其實我發現被歧視的小孩很多都來自所謂的異性戀家庭喔另真正有問題的是這個法案夾著很多沒有好好考慮後果的東西想要一起闖關Badr wrote:男同志還要硬和女生結...(恕刪)
從BBH轉戰到Mobile01啦?!但是還是拿不出所引述的新聞和FB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topic.php?sID=4253423&bid=6&_mtHot&_l=1
三花貓 wrote:從BBH轉戰到Mob...(恕刪) 我有這位媽媽的FB,但是!我傳私訊給她,她說請不要公佈她的FB,因為這樣會讓先生與親友曝光!當初是在蘋果日報前幾日的『多元成家』的新聞底下(不是都會有FB留言區嗎),看到她的動態留言的,昨晚我找很久都找不到,再私訊問她,她說她設為隱藏了!因為我沒加她好友,所以也只能用私訊跟她聯絡,她不是我的什麼朋友,她只是我在逛蘋果新聞時,在底下的FB讀者動態留言看到她的發言的!我的文中本來就有提到,請看清楚,這件事根本不是新聞也不是什麼人間異語,我在此特別聲明,當事人沒有同意我公開她的FB,我沒辦法提供她的帳號網址給大家。
應該這麼說吧生活中的歧視是無所不在的會像網友說的被歧視到死的絕對不會只有同性戀家庭的小孩就算以後台灣有了同性戀家庭這個問題還是一直會存在就像我以前還誤以為台灣沒有什麼歧視的問題呢結果後來發現是我太天真Wow_Senior wrote:基本上...中華民國...(恕刪)
住海邊的卡卡 wrote:重點是,如果同性戀都用這種手段來繁殖自己的下一代?利用人家生完小孩就踢到一邊?可以這樣玩弄他人的人生嗎?可以這樣欺騙大家修法,好讓他們合法取得自己小孩又能成家嗎?(真是完美啊)(恕刪) 首先,這個推論結果的前提是:每個同志家庭都想要小孩,每個為了這個目的的同志都能順利的擁有異性戀婚姻而且生得出小孩,重點是,能夠順利的離婚然後取得小孩的監護權。以上都順利的話才能夠成就卡卡姐姐所說的"完美結局",這中間變數太多了啊,到底會有多少這種受害的案例我很懷疑,但如果說是拿錢辦事(假結婚真代理孕母)我比較相信一些。
當初就沒有愛情基礎,身為同性戀還要結婚,生了小孩,把女生當??,當然是一打官司然後敲扶養費跟精神賠償。身為同性愛好者理論上不會對異性有興趣,卻仍然有小孩,把女性視為工具,如此惡劣,結婚當下隱瞞此重要事項,對女方造成重大精神上損害,2人的婚姻維持下去也不會幸福,婚姻是契約阿~隱瞞重要合同造成被告損失應該賠償,此外監護權應當交由母親管理對小孩未來才是最佳的選擇,首先除了共同財產瘩平均分配之外,以下的負擔由男方個人財產支出:孩子至成年期間的任何必須的正當花費由父親負擔,此外亦要賠償女方贍養費以及婚姻期間對家庭的付出以及婚姻遭到欺瞞在資訊不完全狀態下結婚跟知道丈夫是同性戀結果後精神受打擊的賠償,以上。--------------我HI完了。
followthewindblow wrote:應該這麼說吧生活中的...(恕刪) 台灣棒打出頭鳥的鄉愿氣息很重。所以隨著輿論來掩飾自己真實的感受的人很多。就這件事情來看就好了。你看,一個郭女性藝人忙自己的工作暫時不表態而已。被砲到連他媽媽都不認得。贏得了虛偽的『支持』卻仍然得不到真實的『認同』是有何意義?立法了也只是讓一群危險的人們可以手持著利劍『攻擊』或『防禦』自己。『偏見』仍然在那裡。就更不用說現在這種『不支持就要砲到你閉嘴的』氣氛。更令人感到厭惡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