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 它可以賣大杯的可樂
如果我在麥當勞買的大杯可樂
或是7-11買的超級杯可樂
應該是一樣的東西
為什麼我非得買他們的??
我有遇過有人吃完麥當勞 帶著飲料要進電影院
當場被攔下來的 飲料幫你"保管" (放了兩個小時 你還會想喝嗎?)
甚至還有懷疑包包有藏飲食
當場搜包包的
我只能說那個工讀生真有種
要是遇到懂法律的
可能被告到翻掉
被搜的人也莫名奇妙笨笨地被搜
那幹麻不叫那工讀生自己衣服脫了跪在地上
有些事情是不能這樣要求的,
這還不到法律問題, 這只是常識問題
有個狀況是我曾經遇到的
就是在樓下的麵包店先買了家裡隔天早上要吃的麵包,
或是去超市買了些東西, 臨時起意去看電影
(當時是沒有刁難我啦~~如果有就走著瞧~~)
依照禁帶外食規定, 非意圖帶入食用的是不是一率判定不能攜帶?
當業者要求消費者配合時, 是否能同時提供足夠的服務, 善盡到保管的責任?
至少我還是不清楚, 每家電影院的寄物櫃分別是在哪裡~~
個人意見是覺得,
禁帶味道重的外食避免影響其他觀眾是合理的
像是榴槤,臭豆腐, 炸雞, 鹹酥雞,等等~~
但如果是戲院本身也販售, 只是禁止同款食品的話 (飲料,爆米花等)
那就是假 保護消費者權益之名, 行 保護戲院自身利益 之實
這不是很可取
我就在想,
哪天真的惹火消費者了,
礦泉水或是無糖飲料都不准帶的話
那是不是大家發動一下, 來個不小心倒在地上,
畢竟只有禁帶外食的標示,
沒有"禁止不小心翻倒外食"的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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