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ry5 wrote:
我也覺得樓主的態度不...(恕刪)
我覺得別人會指著樓主說他沒做功課是因為,
有在玩相機的人都知道高ISO下所造成的雜訊,
樓主一開始所提出的論述感覺自己十分專業...
讓人看不下去才會忍不住想說兩句他根本沒做好功課去怪罪到店家身上....
Berry5 wrote:
我也覺得樓主的態度不...(恕刪)
三月魚 wrote:
讓人看不下去才會忍不住想說兩句他根本沒做好功課去怪罪到店家身上....(恕刪)
marscattle wrote:
我有說我自己很專業嗎? 我只是說明事實,因為我確實有照過;還有請看完全文之後想一下再發文,因為你說你沒看完就忍不住想PO文。(恕刪)
marscattle wrote:
三月魚大大,改謝您的教導,不過我還是不會貼照片....(恕刪)
三月魚 wrote:
<BLOCK...(恕刪)</blockquot
看來!你還是把焦點放在相機品質跟記憶卡的問題身上,完完全全不懂我PO那邊文章真正的意思;那其實對你的看法,我大可以不用浪費時間去描述事情的經過,我只要寫上"我買東西但是卻遇到惡老闆"就好啦!也不用受到你的挑三揀四的回文。
還有我在第三次回文已經寫的很清楚,相片的好壞基本上我會到相機討論區去討論,這邊部不是技術討論區,更不是法律條文討論區;基本上只是對於事情表示贊同或反對甚至提出相關八卦等,請你搞清楚。fujihunt wrote:
社會真的變了
無理取...(恕刪)
感謝您的勸阻,但是真的是會人看不下去。
看到我第三次回文大可以知道目前情況了,因為我也跟著一起鬧起來了,感覺通常大約都為以下幾類:
1.無理取鬧,就是愛PO反對文。
2.就是隨著反對而反對
3.反正,自己發文又不用負責任,管他的。
4.不然就是回文的全部都是從事服務業的;但是也請那些服務業的別忘了"你從事服務業目的就是為了賺錢,但是別人的錢也是辛苦賺來錢,既然自己是辛苦賺來的,就有權力去選擇賣家;那有些賣家為什麼到最後會消失,我想服務態度也是其中一個主因吧!(少數)
5.就是喜歡批評,不對事只對人。(那些說我是"澳客"的人,基本上已經違反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請注意您的發言。)
6.真正表示自己看法的人(感覺寥寥無幾)Smith wrote:
哎呀呀
這邊是八卦...(恕刪)
這位大大,感覺你是來鬧的,還是你在這邊是要來玩統計學呢?
那就請你相關贊同與不贊同的比率PO一下,再把趨勢線拉出來,最好再把3Sigma的Range也一併提上來,這樣可以充分表達你的專業。謝謝
marscattle wrote:
感謝您的勸阻,但是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