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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孩兒不孝,害您上警局了

這樣居然可以成立???

那我可以告好多人了........

dc001352 wrote:
回說:「最近在找房子,也遇到相同的情形,難道這種現象是鬼遮眼?

鬼遮眼跟"妨礙名譽"有甚麼關係?
請賜教!!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王小幻 wrote:
這樣居然可以成立??...(恕刪)


應該都可以吧

我朋友在鄉下租了一間四五十年的老房子

看起來會鬧鬼很恐怖那種

房間裡有一個壞掉的木床

經房東同意後,將其丟棄

後來工作因素又調回都市

因住不滿一年,我朋友般走後

押金也沒拿回

結果,沒多久他也被告了

說他那個木床是高級紅檜木

他沒答應丟掉

罪名有,侵佔、損毀,詐欺

總之聽起來都很嚇人

後來還好有鄰居出面做證

當初這棟房是從他們手上贏過來的

那張床只是一張普通木頭釘的

開完庭當然不起訴

補充一下,除了兩個月押金之外,他還要求我朋友賠三萬給他

我朋友是月中搬走,租金付到月底

結果我朋友一搬走,他馬上請人來估價裝修

慘的是後來承包工程的那個人又被他告了

因為拆下來的廢棄物中,有一扇門不見了



你說,真要告有什麼不成立的











人生難免鬼遮眼

kaots wrote:
鬼遮眼跟"妨礙名譽"...(恕刪)


呵,這你要問提告訴的人

不過我有寫到

他在我的留言影本旁有註名

「難道跟他買房的都是鬼遮眼嗎?」
人生難免鬼遮眼

dc001352 wrote:
應該都可以吧我朋友在...(恕刪)


這....
浪費司法資源阿= =

王小幻 wrote:
這....浪費司法資...(恕刪)


是啊!

浪費司法資源,但面對這樣的人

偏偏我們又無能為力
人生難免鬼遮眼

dc001352 wrote:
呵,這你要問提告訴的人

不過我有寫到

他在我的留言影本旁有註名

「難道跟他買房的都是鬼遮眼嗎?」

d大你放心好了,若這罪名成立了,那才真是"鬼遮眼"了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dc001352 wrote:
(恕刪)...「難道跟他買房的都是鬼遮眼嗎?」

要告 也是由買方提告吧,怎麼會是仲介?
dc001352 wrote:
上星期兩位警察來家裡通知我媽被提告妨礙名譽,要到警局做筆錄,

老人家沒在出門,更不要說和人結怨了。

不過在不知道緣由之下,這一星期來一直非常擔心。

今天一早,帶著我媽到警局報到,警員核對身份後,就問我媽說最近是否在網路上有和人發生糾紛,接著從抽屜拿出一份資料,翻開。

熟悉的畫面出現眼前,這……這不是01的討論串嗎?

而且上面還有我的帳號,

事由是有人在01發問,某間仲介公司好嗎?

後面變成討論大家在網路找房子的共同經驗,其中一件就是討論很多條件不錯,刊登在網路的物件,打電話過去問都會說租出去或賣出去了,進而被仲介轉到其他物件。

那陣子我剛好也在同區域找房子,遇到很多次這種經驗,於是我就在類似的回應底下,回說:「最近在找房子,也遇到相同的情形,難道這種現象是鬼遮眼?」

其實我要表達的是,每次都遇到喜歡的物件都說賣出去了這件事,實際上不是指誰。

然後就和另外四名網友被提告了。

看著自己的發言的影印版旁寫的註解就覺得好笑,

「鬼遮眼,我是鬼嗎?難道跟我買房子的人都是鬼遮眼嗎?……以下省略……」

總之,寫了一大串,我也懶得看。

我是蠻想告對方誣告的,不過上網查了一下,誣告也不是很容易成立。

我在01上是用真實資料註冊,會牽連到我媽,應該是對方沒和01要資料,直接提告家裡網路申請人吧 !



大家來閒聊一下被告經驗好了



...(恕刪)


真是鬼遮眼!

kaots wrote:
d大你放心好了,若這...(恕刪)


應該不會,畢竟已經兩個人不起訴了

員警連筆錄都沒幫我做

說要問書記官還辦不辦


fruits0800 wrote:
要告 也是由買方提告...(恕刪)


不好意思,我漏了一句

「我是鬼嗎?」←這是第一句


Robert1012 wrote:
真是鬼遮眼!...(恕刪)


台灣好像沒有法條能嚇阻這些亂興訴訟的人

人生難免鬼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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