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我可以告好多人了........

王小幻 wrote:
這樣居然可以成立??...(恕刪)

dc001352 wrote:
上星期兩位警察來家裡通知我媽被提告妨礙名譽,要到警局做筆錄,
老人家沒在出門,更不要說和人結怨了。
不過在不知道緣由之下,這一星期來一直非常擔心。
今天一早,帶著我媽到警局報到,警員核對身份後,就問我媽說最近是否在網路上有和人發生糾紛,接著從抽屜拿出一份資料,翻開。
熟悉的畫面出現眼前,這……這不是01的討論串嗎?
而且上面還有我的帳號,
事由是有人在01發問,某間仲介公司好嗎?
後面變成討論大家在網路找房子的共同經驗,其中一件就是討論很多條件不錯,刊登在網路的物件,打電話過去問都會說租出去或賣出去了,進而被仲介轉到其他物件。
那陣子我剛好也在同區域找房子,遇到很多次這種經驗,於是我就在類似的回應底下,回說:「最近在找房子,也遇到相同的情形,難道這種現象是鬼遮眼?」
其實我要表達的是,每次都遇到喜歡的物件都說賣出去了這件事,實際上不是指誰。
然後就和另外四名網友被提告了。
看著自己的發言的影印版旁寫的註解就覺得好笑,
「鬼遮眼,我是鬼嗎?難道跟我買房子的人都是鬼遮眼嗎?……以下省略……」
總之,寫了一大串,我也懶得看。
我是蠻想告對方誣告的,不過上網查了一下,誣告也不是很容易成立。
我在01上是用真實資料註冊,會牽連到我媽,應該是對方沒和01要資料,直接提告家裡網路申請人吧 !
大家來閒聊一下被告經驗好了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