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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禮貌)


jiunyiu wrote:
指揮別人黃線哪裡可以停,哪裡不能停.叫做沒有違法?好奇怪的邏輯...(恕刪)

我原文有說,是指揮"機車",請您看清楚
我可沒說婆婆"指揮別人黃線哪裡可以停",有護貝為證,別亂移花接木的

jiunyiu wrote:
連樓主這種陪人去看病的都知道婆婆不管汽車的停放(這可是樓主自己說的喔!),當地管區的會不知道?警察喊一下搞不好只是對樓主這種在門口的人喊,沒人應趕快開張單交待一下(反正婆婆不管汽車,不是嗎?這是樓主您說的喔!),不去開機車的單免得婆婆為難..........(恕刪)

當地管區為何要知道誰在指揮違規??汽車違規直接開單就好了,通知啥??
況且警察向婆婆問話當下就站在婆婆面前,我剛好走出門外,因此看到整個過程

jiunyiu wrote:
樓主,快說,那是哪裡的診所,警察怠忽職守比沒禮貌嚴重太多了!快說,我幫樓主投訴啊~~~~~沒禮貌都會被叫濫權,被樓主這種有正義感的上來批了;違法的更過分,怎麼可以不批呢!樓主快說啊!不要顧左右而言他,快說在哪裡啊~~~~...(恕刪)

我前面也說了,違規的機車是跟汽車停在一起,警察用拍照舉發的,我可沒說警察怠忽職守啊
況且我從頭到尾根本沒說警察舉發不對,為何您就是要把舉發跟禮貌硬扯在一起呢??

三等公民 wrote:
佔用馬路方便自己營利...(恕刪)

您也把我的原文護貝了,也請您看清楚好嗎
我原文只有寫"指揮機車的停放",可沒說汽車啊
也沒有佔用馬路為自己營利啊(汽車是停在隔壁的黃線,車主自己停的,又不是婆婆叫他去停的)
而且警察就真的過來問婆婆車是誰的,問問題是真的,不理婆婆的問題也是真的
我也沒說拍照舉發是錯的,我只有說警察問問題很沒禮貌而已
怎麼就是要把禮貌與違停硬扯在一起呢??

jiunyiu wrote:
樓主,快說,那是哪裡的診所,警察怠忽職守比沒禮貌嚴重太多了!快說,我幫樓主投訴啊~~~~~沒禮貌都會被叫濫權,被樓主這種有正義感的上來批了;違法的更過分,怎麼可以不批呢!樓主快說啊!不要顧左右而言他,快說在哪裡啊~~~~


我也好想知道是那一間診所,請盡快公佈!是非對錯馬上分曉。

三等公民 wrote:
我也好想知道是那一間診所,請盡快公佈!是非對錯馬上分曉。...(恕刪)

我為什麼要公佈呢??
第一.我討論的點與診所完全沒關係(問話的禮貌)
第二.違停的車不是診所指揮去停的
第三.公佈後如何知道是非對錯??就一台車違停,警察問了當下唯一在場的婆婆
婆婆先是不知道警察問的是汽車還是機車,再來也不知道汽車是誰的,有何對錯之有??
診所並沒有做錯事,如果公佈了,被不理性的人去鬧,我不就是造孽嗎??
shadow龍影 wrote:
我原文有說,是指揮"機車",請您看清楚
我可沒說婆婆"指揮別人黃線哪裡可以停",有護貝為證,別亂移花接木的


當地管區為何要知道誰在指揮違規??汽車違規直接開單就好了,通知啥??
況且警察向婆婆問話當下就站在婆婆面前,我剛好走出門外,因此看到整個過程


我前面也說了,違規的機車是跟汽車停在一起,警察用拍照舉發的,我可沒說警察怠忽職守啊
況且我從頭到尾根本沒說警察舉發不對,為何您就是要把舉發跟禮貌硬扯在一起呢??


原始那篇前面護過了,就不再護了.

樓主您自己說警察開汽車的單,不是嗎?汽機車停在一起,機車不也一起違規?機車有沒有開單呢?

所以黃線上的機車是人家亂停,不是婆婆指揮,要不然就是不聽婆婆勸導的?這些人真有禮貌啊!警察怎麼可以不開單呢?

這整件事,不就是警察的取締行為讓樓主覺得沒有禮貌才貼文的?當然要把禮貌和舉發講在一起啊!
shadow龍影 wrote:
我為什麼要公佈呢??
第一.我討論的點與診所完全沒關係(問話的禮貌)
第二.違停的車不是診所指揮去停的
第三.公佈後如何知道是非對錯??就一台車違停,警察問了當下唯一在場的婆婆
婆婆先是不知道警察問的是汽車還是機車,再來也不知道汽車是誰的,有何對錯之有??
診所並沒有做錯事,如果公佈了,被不理性的人去鬧,我不就是造孽嗎??


我以為你發文的目的是打抱不平,怎麼又縮回去了?如果一切如你所說是特定的警察刁難無辜百姓,更應該勇敢舉發這種老鼠屎,讓大多數認真工作的警察同仁免受不白之冤,這是功德一件啊!怎麼會是造孽呢?
jiunyiu wrote:
樓主您自己說警察開汽車的單,不是嗎?汽機車停在一起,機車不也一起違規?機車有沒有開單呢?...(恕刪)


恩,我再說清楚一點好了
我沒說警察舉發汽車有錯,汽機車停在一起,是一起違規沒錯,而警察是拍照
最後有沒有一起開單我不知道,但重點不是開不開單

jiunyiu wrote:
所以黃線上的機車是人家亂停,不是婆婆指揮,要不然就是不聽婆婆勸導的?這些人真有禮貌啊!警察怎麼可以不開單呢?...(恕刪)

黃線上的機車真的不是婆婆指揮,因為當時有人要將機車停在黃線上時,婆婆有說那邊不能停車(我當時在場),是機車車主自己說停一下下而已,所以是機車車主自己的問題,被開單只是剛好而已
我前面也有交代這段經過了

jiunyiu wrote:
這整件事,不就是警察的取締行為讓樓主覺得沒有禮貌才貼文的?當然要把禮貌和舉發講在一起啊!...(恕刪)

我沒說取締行為不禮貌,我是說"問話"方式沒禮貌,為何要把禮貌與舉發牽扯在一起??
可以分開討論嗎??舉發歸舉發,問問題歸問問題
舉發是不用詢問誰是車主的
既然舉發依法規定不用通知車主,要舉發就直接拍照走人
幹麼要問車是誰的??既然要問,就正常一點問,幹麻問一句就不理不睬??

況且,車子是停在一間骨科診所前,幹麻跑來隔壁的中醫診所問婆婆??
連骨科診所的人都不知道車是誰的了

三等公民 wrote:
我以為你發文的目的是打抱不平,怎麼又縮回去了?如果一切如你所說是特定的警察刁難無辜百姓,更應該勇敢舉發這種老鼠屎,讓大多數認真工作的警察同仁免受不白之冤,這是功德一件啊!怎麼會是造孽呢?...(恕刪)

打抱不平??我是不知道我這行為算不算打抱不平
我只是認為問問題要有基本禮貌,我也沒說警察刁難人
純粹就是禮貌的問題
況且,"沒禮貌"有違法嗎??沒有啊,所以我也說這是我自己的感慨而已
我也沒說這位警察沒有認真工作,我也沒反對他舉發違規啊
純粹只是討論"禮貌"而已,硬是要扯到開單上去,這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說
沒禮貌的人很多啦

不用特別針對一種職業

而且警察差不多是台灣最低等的職業

看看新聞就知道了,真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說到權力,警察實在不是一個咖,議員民代權力才是大
那間醫院應該是累犯,對吧?
怎麼看都是院方的問題比較大

如果我是警察,
三天兩頭就要來處理你這狗屁倒灶的事情我也會很煩
對我來說
不管你是阿婆還是小姐
你人都在那邊管理車輛了
為什麼看到有人違停不請他開走?
或是看到警察來取締就要先去通知車主
一定要等警察來開單趕人?

你院方一直不解決這問題
還要我每次來都要和藹可親喔?
這跟基本禮貌無關

樓主你看到的是一次
你可知那位警察來了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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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個親身例子
有次我家後面晚上有人烤肉
大聲喧嘩又放音樂又唱歌
那時是9點.好我沒理他
吵到11點還在吵
我就打電話給警察

警察來了,和顏悅色勸告他們,他們收斂一點.
走沒5分鐘,又再吵

我再打第二次
警察來了,有點不爽的警告他們
走沒5分鐘,又吵

我就在打第三次
這次警察火了,小踢了地上烤肉用具,很不爽的要他們馬上收拾,看著他們把東西收好

我在樓上是給這位警察強烈讚賞

但是會不會有無聊鄰居跑到網路上說警察態度不好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阿婆視力不好
那是院方的問題
院方請了一個超過負荷的人來做這工作.
院方自己要解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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