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nyiu wrote:
指揮別人黃線哪裡可以停,哪裡不能停.叫做沒有違法?好奇怪的邏輯...(恕刪)
我原文有說,是指揮"機車",請您看清楚
我可沒說婆婆"指揮別人黃線哪裡可以停",有護貝為證,別亂移花接木的
jiunyiu wrote:
連樓主這種陪人去看病的都知道婆婆不管汽車的停放(這可是樓主自己說的喔!),當地管區的會不知道?警察喊一下搞不好只是對樓主這種在門口的人喊,沒人應趕快開張單交待一下(反正婆婆不管汽車,不是嗎?這是樓主您說的喔!),不去開機車的單免得婆婆為難..........(恕刪)
當地管區為何要知道誰在指揮違規??汽車違規直接開單就好了,通知啥??
況且警察向婆婆問話當下就站在婆婆面前,我剛好走出門外,因此看到整個過程
jiunyiu wrote:
樓主,快說,那是哪裡的診所,警察怠忽職守比沒禮貌嚴重太多了!快說,我幫樓主投訴啊~~~~~沒禮貌都會被叫濫權,被樓主這種有正義感的上來批了;違法的更過分,怎麼可以不批呢!樓主快說啊!不要顧左右而言他,快說在哪裡啊~~~~...(恕刪)
我前面也說了,違規的機車是跟汽車停在一起,警察用拍照舉發的,我可沒說警察怠忽職守啊
況且我從頭到尾根本沒說警察舉發不對,為何您就是要把舉發跟禮貌硬扯在一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