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當時附近發生4起交通事故,消防頂埔分隊及土城分隊共4輛救護車全數出動執勤,消防局於是調度清水分隊救護車遠道趕來緊急救護,從晚間10時49分派派遣出動,10時57分就趕到現場施救。=========以上為報導的實際出勤時間===============這些時間都有電腦記錄、電話錄音等等無法做假的資料單就消防隊的部分警笛開太大聲,民眾會投訴擾民警笛開太小聲,萬一發生事故,民眾會說聽不到有時候事故現場焦急的民眾,的確是度日如年般的感受接獲報案電話需要幾十秒鐘的時間、轉接分隊也得幾秒鐘~幾十秒出勤人員也需要時間,沒人是坐在車子上等的(白天60秒、夜間90秒)行車速度要適當,長官說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到達現場(有點籠統)路口也得減速...等等所以一般而言5-10分鐘到達現場是正常的甚至轄區分隊出勤,讓鄰近轄區的來支援時間會更長一點如果是你~~~發生了事故,可能得上法院、可能被處分、可能自己也得賠償一些金額大家會願意拼了命的往前衝嗎?當然還是安全優先
GSX-R1 wrote:老兄我lag兩天了你...(恕刪) 雖然看不懂你亂表達的內容可是今天新聞才確定家屬要器捐了!遺憾已經產生了~再來就是希望那名駕駛能使用新法律重罰!你有無lag也不是捨摸重點了!對了~電競耳機預算到底要不要拉高阿?
首先,該死的酒駕強烈建議酒醉駕車-->比照非法攜帶槍械判刑酒醉肇事傷人-->罪行比照謀殺及殺人未遂酒醉傷人致死-->就一命陪一命啊,=================================前些日子,柯醫生批評台灣葉克膜使用氾濫的問題可是當自己身邊的人出事了他第一時間已判定該女醫生已腦壓過高救不回來了....還是尊重家屬意見又多拖了幾天話真的不要說太滿沒遇到前真的不要只會放高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