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來跟你講要怎麼抓1.首先要去跟isp調資料2.去跟法官申請搜索票(這可不一定申請的到,因為要證據)3.拿著法官開的搜索票直接進門查扣電腦!!這樣子就對了但是要注意囉要是如我講的此人家中wifi真的沒鎖然後在此人家中完全找不出下載的東西連硬碟拿去給外面的科技公司還原也還原不出東西嘿嘿~~到時候賠錢的到底是誰還不知道!要抓就要這樣抓寄通知單有啥鳥用寄通知單反而是告訴別人去煙滅證據所以我才講如果人家寄通知單來你就傻傻承認那怪不了別人還有那些叫人去承認的請把這句話去跟林益世說不要對市井小民講這些
可以這樣比喻嗎?提供WIFI的人 VS 賣刀的人用WIFI抓非法軟體的人 VS 有人拿刀殺人所以發現有人拿刀殺人(抓非法軟體的人),結果去罰賣刀的人(提供 WIFI的人) ..........我也不知道提供WIFI有沒犯法.............
unit.kuo wrote:可以這樣比喻嗎?提供...(恕刪) 你以個人名義申請網路在法律上要有善盡保管及管理的責任!你申設的網路線路遭他人做為犯罪工具使用,當然一樣會被罰,不然提供個人帳戶給詐騙集團做詐欺使用的為什麼一堆人都被判刑呢? 這是相同的道理!菜刀的例子不適合拿來做比喻,就像網路是個人名義申請來做為自己使用為主,但是wifi沒設密碼? 就會被處罰!! 另一種是網路是申請來做為營業使用,雖法刑法上可以免責,但是告訴人得請求民事賠償並要求商家設定密碼管控,像星巴克要使用店內的網路,需要購買卡片才可以經由卡片上的帳號登入,如果你用來做犯罪行為,就可以循線查到是誰!千萬不要像940一樣天真!!!
你當然也可以抵死不認但WIFI沒鎖被其他人拿去下載源頭必竟還是你還是有責任要擔講難聽點就是算你倒霉這部份也要看法官採不採信你的證詞但我相信警察不會沒事發你通知單這一定是有相當的事證才會發出來的萬一遇到個恐龍法官你認罪或是打死不認罪都很難講會有啥結果但賠好幾萬是一定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