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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贊成通姦除罪化嗎?

逆水行舟 wrote:
你贊成通姦除...(恕刪)
那準備噴錢吧!

我贊成除罪,但民法加重,必須要給背叛者一些教訓。
不要太期盼自己的清高.

一輩子還很長,很難說,你的婚姻最後快不快樂,很難說,你以後會碰到什麼事.

對感情的事,報復來,報復去,沒有意義.

我贊成通姦除罪
靠刑法來維持婚姻太可笑了
民事賠償提高我也贊成
但這玩意在台灣絕對會繼續存在
想想就好...

逆水行舟 wrote:
你贊成通姦除罪化嗎?...(恕刪)


要討論這個問題, 是否把標題先釐清,
是除罪化還是除刑責?
很多都是遇到小三才變心的
而原本的婚姻是美滿有小孩的,並不是不美滿和大老婆感情不好

法律約束上多少有嚇阻力,懸崖勒馬
保障小孩完整家庭

小聲點,大家都知道你的秘書是個男的。

逆水行舟 wrote:
你贊成通姦除罪化嗎?...除罪化的話我就可以開著老婆租來的休旅車正大光明帶秘書上薇閣休息了。(恕刪)
神阿!請保佑看帖亂回帖跟亂移文的人,手機掉馬桶,鑰匙也掉進去,最好人也掉進去,阿彌陀佛,阿門!
ommo wrote:
很多都是遇到小三才變...(恕刪)


個人建議去除性騷擾法
根本是惡法
如果只是看一看還是只是讓對方不舒服沒去觸碰
為何就要被告,很多受害者根本是莫名其妙
如果通姦要除罪,這一條還有嫖妓罪都要一起檢討
欣賞女性還是有關個人感情問題,及自古以來男性需求問題
不宜國家立法規定不然只是圖利特定族群
高級書僮 wrote:
那準備噴錢吧!我贊成...(恕刪)


+1
但是對於有錢人不能規定罰個幾百萬,幾十萬就了事
建議要分掉有錢人財產1/2,這樣這些人才會痛

如果立法配套不完善,那通姦對於有錢人不痛不癢,而且
一個有錢人等於可以養十幾個小三完全都沒事,窮人就最好
不要有外遇,但是有錢人可以養很多個女人會造成窮人找不到
對象,反而造成社會動亂,如果立法不完善
反對通姦除罪化
台灣如果需要罰錢的有哪條見過罰幾分之幾的
號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罰時間比較公平

yoshi12878 wrote:
如果立法配套不完善,那通姦對於有錢人不痛不癢,而且
一個有錢人等於可以養十幾個小三完全都沒事,窮人就最好
不要有外遇,但是有錢人可以養很多個女人會造成窮人找不到
對象,反而造成社會動亂,如果立法不完善
反對通姦除罪化...(恕刪)



通姦除不除罪 都一樣~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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