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件本身就有諸多疑點:1.自稱被騙50萬元的人,怎會有你朋友的聯絡電話?....太神奇了吧。2.自稱被騙50萬元的人,怎會剛好在你朋友看車當日撥電話警告?...時間上太巧合了吧。3.有人在Y拍買車,會用匯款50萬元嗎?....太沒概念了吧。4.既然被騙50萬元,又知道你當日要跟"詐騙者"碰面,理應會同警方至現場埋伏歹人吧?而不會只電話關心一下吧。....太不合常理了吧。所以,你可能跟你同學掉入另外一個陷阱....。唯今之計,建議你跟同學去一趟警局,把事情來龍去脈跟警察說清楚,並把不法所得交給警方處理吧。
為了區區兩萬五卻背負了這麼大的風險若日後判刑確定你知道你往後光在求職道路上會比別人坎坷多少嗎希望你沒事因為這小錢不值得這樣毀了自己趕快去警察局說明清楚若時間拖久了到時候說都說不清到時候若上法庭要法官相信誰以第三者的角度來說不知道你到底是否意圖犯罪但很清楚的是錢有落入你和你朋友的口袋
是不是有一種全新的詐騙手法在形成中,一種社會大眾都沒有耳聞過的詐騙形式,從樓主的敘述中,我完全拼湊不出一個概念.....到底詐騙集團要怎麼獲利呢???存摺交給買家,要如何取回呢???應該有其中的邏輯~~(純研究)我再想想..............
sean2316 wrote:就在上星期,我同學在...(恕刪) 整件事都只能用一個荒唐來形容1.別人說是詐騙就是詐騙.......2.賣家交存款簿提款卡給買家?3.買Lexus先匯5000是要幹嘛?4.冒著被當現行犯逮捕的風險去面交?5.利用罪犯畏罪的心態進而加以勒索錢財?6.勒索就算了還真的把犯罪工具還給罪犯,這跟撿到槍再把槍賣給搶匪有什麼不同。這個社會需要更多正確的觀念 請站方將這封附有犯罪事實的文章交與電信警察以方便電信警察追查IP再透過樓主取得貴朋友的聯絡方式~進而得到歹徒的連絡電話將歹徒繩之以法。ep@dgt.gov.tw 電信警察檢舉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