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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廢死聯盟】入內闡述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我不明白你第一句的意思
什麼叫做我的說詞?

就引述你的說詞
然後再補充一下你的說詞是真的

這句話有很難懂嗎?

a0955999 wrote:
只因為個人沒飯吃,而無辜的第3者就必須犧牲,怎麼都說不過吧,...(恕刪)


當然說不過去
所以才要有刑罰呀

很多人一提到廢死就直覺是原諒,不罰
klaussshoestring wrote:
你不要忘了
這件案子並不是在台灣沒有死刑的情況下發生的
換個角度看,有死刑也沒防止這種案件

所以我說網路,不必太認真

我沒忘

不過過去的提倡廢死觀念
已經深入這個殺人犯的想法中了
也許他以為此刻已經廢死了
所以才敢這麼做

那你認為
還能真的廢死嗎?


流川 風 wrote:
就引述你的說詞然後再...(恕刪)


我不是罪犯,何要有說詞?
你可以承認,你不知道這是很挑釁的講法
如果你知道這是很挑釁的講法,我也只好無視這種來自網路上陌生人的挑釁

你是前者還是後者?

klaussshoestring wrote:
當然說不過去
所以才要有刑罰呀

很多人一提到廢死就直覺是原諒,不罰

不過你有沒有想過

有更多的人是不想繳稅去養一個殺人犯養一輩子
特別是受害人的家屬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假設,他的說詞是真的
如果真的沒飯吃,在他犯罪之前解決他的吃飯問題
應該會比等他殺死人之後,再把他槍決更好吧?

現在大家只專注在已發生的
卻很少去思考防止尚未發生的
殺人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如果只是想到用殺人來解決問題
那這種思考方式,跟這些殺人犯又有什麼不同?
這個殺人犯不正是以殺人來解決他的"吃飯問題"嗎?


你說的方向沒有錯
與其事後檢討,不如事先防堵

問題是

現在景氣不好,要馬上解決一堆人沒飯吃或是吃不飽的問題是不可能的
那麼在景氣好轉之前(假如的話...)
用個這個例子威嚇一下有這種念頭的人不是更好?

假如這個兇手這次死刑沒判成的話
對那些可能已經有這種殺人坐牢吃免錢飯的想法的人除了是一種鼓舞之外,我相信一定也會讓很多人原本沒這種想法的人,又多了一個害人害己逃避現實的方法不是嘛?

況且這個被害者只是個小孩,要不要看一下歐美國家那一個兇手殺了小孩之後還可以沒事吃牢飯就好

亂世用重典
我想你也知道這道理吧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我不是罪犯,何要有說詞?
你可以承認,你不知道這是很挑釁的講法
如果你知道這是很挑釁的講法,我也只好無視這種來自網路上陌生人的挑釁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很挑釁的講法
你可以回報給管妹去判定
管妹怎麼判我沒意見
我剛剛也是就事論事而已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我不是罪犯,何要有說詞?

我了解你說的點了
你是在意"說詞"這個名詞嗎?

你可以先去估一下"說詞"的解釋
這應該沒有什麼挑釁的意味

如果讓你覺得不舒服
我可以去修改

流川 風 wrote:
不過你有沒有想過

有更多的人是不想繳稅去養一個殺人犯養一輩子...(恕刪)


我也不想

就像我也不想養那群退休的公務員和賊頭和18%
也不想繳稅去讓政府去挖沒有壞掉的馬路
但是這就是社會或國家的共業
對這些犯罪的人,每個人都有或多或少的責任
你的責任大概就是你繳的稅的幾萬分之一被花在獄政上
金額就看你一年繳多少稅而定了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我也不想

就像我也不想養那群退休的公務員和賊頭和18%
也不想繳稅去讓政府去挖沒有壞掉的馬路
但是這就是社會或國家的共業
對這些犯罪的人,每個人都有或多或少的責任
你的責任大概就是你繳的稅的幾萬分之一被花在獄政上
金額就看你一年繳多少稅而定了

公務員跟死刑犯完全是不同的兩個議題
這裡就不扯那些

如果硬要把殺人犯的行為養成扯到社會共業
那也無妨
但也不能因為維護罪犯的生存權
而間接犧牲掉多數善意第三人的生存權吧

後面提到的金額多寡又是另一回事
對受害者的家屬而言
即使只花一毛錢在養殺人犯
對他們而言可能也是一種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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