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719 wrote:陳老師把我抓起來摔把...(恕刪) 1.叫校長自摔一次給你看,看看傷痕是不是如小朋友的樣子,若是就不提告。2.叫陳老師給家長抓起來摔,摔完就當做扯平....------------------------提告對他們不痛不癢,要讓他們知道痛,就把他們做過的事,再他們身上重播一次就對了。-----------------------以上皆為亂入,還是走正常途徑...
vic0320 wrote:1.叫校長自摔一次給...(恕刪) 如果不是千萬一定要告家長賠償金絕對不要手軟絕對不要徹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報導裡面 學童推打其他人 ,被欺負學童向老師求援,好可憐的學童如果被打得是你的兒子,向老師求援,超可憐的!結果你支持那位推打其他同學的家長!是非分明太令人佩服!===============================不要有什麼教育愛之類的話教育是什麼!法律才是真的!都是大人了,要知道飯可以多吃,話不能亂說,要有真憑實據,讓他們知道事情重現在身上是多痛!提告又徹告對大人根本不痛不癢!讓賠償金告訴大人有多痛!======================================以上為亂入 請遵循正常管道阿 上面好像是正常管道阿!
希望我的小孩以後不會遇到這種同學有這種是非對錯不分,整天只想找機會敲詐的家長...不只老師...,當他小孩同學家長的也會很累說不定還要小心自己小孩被這種小孩欺負時,反抗或還手,隔天對方家長就上門要討錢了有這種怪物家長...,可以預料或許以後說出"我小孩很乖,會殺人放火都是別人帶壞的"的情況會很多
三等公民 wrote:九月的驗傷單?中間二個半月發生什麼事?怎麼可以沈默那麼久? 不知道檢察官是什麼時候宣布不起訴的........遭控重摔男童 師澄清「抱起」阻互毆其實......看聯結的那則新聞就很清楚:老師的認知是:"(把人抱起)放下來後,男童可能站不穩,就跌倒。"小朋友的認知是:"老師把他抓起來摔。"同一個動作兩個人的認知是有可能不同的.我比較好奇另外一件事.這個小朋友是樓主之前在郵局事件中受傷的那位小朋友嗎?如果是同一人........樓主是什麼時候知道他是過動兒的?是在郵局事件之前還是之後,如果是在郵局事件之前,如果樓主在那時告訴各位網友他是過動兒,網友的回覆會是怎樣呢.........